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65号13号楼东3单元4层3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65号13号楼东3单元4层3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65号13号楼东3单元4层3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9.08 16:26:28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一拍) 特别提示: 该房屋由中原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支持,竞买人如需贷款服务,请联系该行客户经理张经理,电话:****-********,186*****234,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2号。(中原银行黄河中路支行) 1、竟买人缴纳保证金后联系客户经理到银行递交个人资料,预审借款人资格,确定贷款金额; 2、银行审批通过并确认放款; 3、银行放款后竞买人需尽快向银行出具《成交确认书》和相关裁定; 4、竞买人配合办理过户业务,出不动产权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 5、竞买人通过银行贷款资格审查后,仍可全款支付竞买拍品; 6、竞买人如有意竞买本次拍卖的拍品,至迟须在开拍前10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材料; 7、竞买人须符合国家限贷政策要求,具体的贷款金额、比例、利率和贷款流程等以银行规定为准; 8、如因竞买人原因未经银行预审贷款资格,造成无法办理贷款又不能全额支付拍卖价款的,视为竞买人违约,责任自负。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2日10时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65号13号楼东3单元4层36号(产权证号:********11)。房屋所有人:包**,混合结构,设计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115.54平方米,本房屋位于第4层,建筑物共7层(地上6层地下1层),登记类别:商品房售给个人。 起拍价:111万元,保证金:17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9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网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 已告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28日17时(成交后15天)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润华支行,账号:****************722)。如需办理贷款手续,请务必于指定的尾款交纳期限之前交纳,如无法如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房电话:138*****097, 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9-3号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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