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武夷山顺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国湘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亿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速交警支队;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64198.5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的承包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或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送变电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或其他相关专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主体工程单项造价额500~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450489.21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 08:00:00至2020年9月1日 17:30:00到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50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3%)。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9月8日10:00时前(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8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楼)递交投标文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9月1日 17:30:00前通过邮箱hrc*******@163.com 或书面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交警支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朝阳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079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rc*******@163.com
电话:0596-*******
联系人:小陈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配电房建设工程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联系电话:158*****079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朝阳段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
开标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3%)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 8日 10:00时
中标人:福建省亿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谢永水证书编号:闽********4552
中标价:人民币肆拾伍万零肆佰捌拾玖元贰角壹分(小写450489.21元)
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废标情况:无
评委专家:张杨汉、张国喜、赵少兵。
公示期: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1日止。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 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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