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暖工程空调设备第1包、第3包 中标结果

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暖工程空调设备第1包、第3包 中标结果

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暖工程空调设备项目第1包、第3包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QCGZX- *******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暖工程空调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天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蚌埠路七里香榭花园7号楼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陆佰捌拾壹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小写:*******.00元

第三包供应商名称:安徽美雅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金牛路中段115-120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玖佰壹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

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货物类

名称:空调

品牌:珠海格力

规格型号:KFR-35GW/35563FNhAa-B2JY01

数量:2353

单价:2895.00元

质保期:9年

第三包:

货物类

名称:空调

品牌:美的

规格型号:KFR-72GW/BP3DN8Y-DA401(1)

数量:1616

单价:5680.00元

质保期:9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朝柱、储得俊、王小虎、张春来、商同文、许光彬、陈玮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教育局

地址: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孙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设备 采暖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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