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偃师市邙岭镇中心幼儿园室外改造-成交公告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偃师市邙岭镇中心幼儿园室外改造-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0【218】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中心幼儿园室外改造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9日5、评审日期:2020年09月10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1建设地点位于邙岭镇中心幼儿园。硬化场地面积:幼儿园内1900平方米,大门口630平方米;幼儿园内彩色塑料活动地板面积:300平方米,绿化面积:290平方米。其内容包含硬化场地、花池、树池、升旗台、幼儿盥洗槽、绿化、围墙、室外给水、室外污水、化粪池、隔油池等内容,其他具体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河南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以北、兴业西街以西明珠佳苑第1幢2单元2-1702室759550.00元序号 名称施工范围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偃师市邙岭镇中心幼儿园室外改造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20日历天焦亚兵豫********7314三、评审专家名单霍延敏、史红玲、闫小强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相关标准收取。金额:7595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1日 至 2020年09月14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偃师市兴隆街39号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
附件:[偃师政采磋商(2020)0259号]偃师市邙岭镇中心幼儿园室外改造.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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