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比选结果公告
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比选结果公告
___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__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2020年生命安全防护(村道交安)项目建设工程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峨眉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
比选时间 | 2020年09月11日14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3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万元或 %) | 5.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李松泽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职称证 | CY********170689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四川擎正建筑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聚鑫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省长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森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蜀域恒丰建设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广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皓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青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富博永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瑞呈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众合广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万邦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晟唐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省九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君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尚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四川天合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未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不通过。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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