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蔬菜大道)建设工程(一期)路基施工土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蔬菜大道)建设工程(一期)路基施工土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路基施工土方采购1项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鱼县潘家湾镇田园综合体(蔬菜大道)建设工程(一期)路基施工土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ST-2020CS-0822
三、采购内容:路基施工土方采购1项
四、采购预估量:路基施工土方17608.4m3(土方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现场签证为准,含税到场价)
五、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公告日期:2020年8月31日
六、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0年9月11日
磋商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磋商小组组长:汪老师
磋商小组成员:石柳叶、郑靓婧
七、成交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嘉鱼县宏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嘉鱼县岳镇发展大道109号
成交金额:33.50元/m3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须满足设计图纸有关标准与规范,供应商需提供取土场,由采购人组织试验检测人员按相关规范要求取土样检测相关指标,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需3天内另行提供土场。
八、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质疑:
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9 @qq.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交通路106号
联 系 人:汤工
电 话:183*****338
代理机构: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11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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