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党建陈地提质改造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合同金额小写:233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叁万叁仟元整
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采购人在确定设计稿5日内,提出相应修改意见,直至采购人满意才能开始进行创作落地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文化宣传物料制作、安装,文化宣传所使用的制作物料应经久耐用,严格把控制作工艺,最大程度还原设计稿所呈现的效果,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工艺进行,并提供一年的质保服务。
1、本项目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文化宣传物料制作、安装,文化宣传所使用的制作物料经久耐用。
1、成交人对服务质量作出相应承诺,
2、采购人在确认设计稿5日内,提出相应修改意见,直至采购人满意才能开始进行创作落地,
3、投标人在投标前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
4、文化营造设计方案需要根据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党建工作的文化特色,背景深入调研,结合基层党建宣传,特色品牌定位,进行公共艺术创作,表现形式应区别于公共文化宣传现有的框架平面形式,避免呆板、平淡,突出艺术造型;针对雨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党建阵地空间环境艺术造型,创新打造全新的党建阵地文化氛围。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采购方赔偿合同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方补足。成交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财股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采购方仍需求的,成交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单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限期内提供证明。
无
标签: 项目合同 提质改造 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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