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004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凯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00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清扫服务1.园内的所有道路、栈道、广场、铺装场地的清扫和保洁;2.绿化区域的清扫和保洁;3.办公楼、管理用房的清扫和保洁;4.垃圾站、垃圾箱的清理和保洁及垃圾外运;5.公厕的保洁和维护及化粪池的清理及外运;6.排水沟(包括明沟和暗沟)的清洁及雨水井、沉沙井等井底的清理;7.水面保洁及水体生态环境保养;8.各种设施设备包括门窗、玻璃、扶手、护栏、坐凳、路灯、标识牌、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的清洁。9.完成垃圾分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园文明创建工作。10.完成灭蚊、灭蟑、灭鼠等爱国卫生工作。11.完成门前三包任务。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叁仟玖佰玖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清扫服务1.园内的所有道路、栈道、广场、铺装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2.绿化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3.办公楼、管理用房的清扫和保洁; 4.垃圾站、垃圾箱的清理和保洁及垃圾外运; 5.公厕的保洁和维护及化粪池的清理及外运; 6.排水沟(包括明沟和暗沟)的清洁及雨水井、沉沙井等井底的清理; 7.水面保洁及水体生态环境保养; 8.各种设施设备包括门窗、玻璃、扶手、护栏、坐凳、路灯、标识牌、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的清洁。 9.完成垃圾分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园文明创建工作。 10.完成灭蚊、灭蟑、灭鼠等爱国卫生工作。 11.完成门前三包任务。1*******
合计金额小写:*******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叁仟玖佰玖拾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01 ——2023-08-31
3.2 履行地点:沙湾公园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实施地点:沙湾公园内。
服务期限:服务外包期限为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29,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99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81,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湖南省凯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01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服务内容、标准要求
(一)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1.园内的所有道路、栈道、广场、铺装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2.绿化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3.办公楼、管理用房的清扫和保洁;
4.垃圾站、垃圾箱的清理和保洁及垃圾外运;
5.公厕的保洁和维护及化粪池的清理及外运;
6.排水沟(包括明沟和暗沟)的清洁及雨水井、沉沙井等井底的清理;
7.水面保洁及水体生态环境保养;
8.各种设施设备包括门窗、玻璃、扶手、护栏、坐凳、路灯、标识牌、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的清洁。
9.完成垃圾分类、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园文明创建工作。
10.完成灭蚊、灭蟑、灭鼠等爱国卫生工作。11.完成门前三包任务。
(二)服务标准
1.主干道、游路、广场清扫保洁:人、车相结合,清扫道路必须于早上8:00(冬季8:30)前完成一次普扫,全天候巡回保洁,道路冲洗每周一次;做到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路面见本色。
2.绿化区域保洁:每天清扫保洁,确保树林、灌木丛、地被和草坪中无纸屑、果皮,无饮料罐、塑料袋,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无杂物悬挂等现象;及时清扫枯枝落叶。
3.办公楼、管理用房保洁:每天清扫保洁,保证无堆积杂物、无灰尘蛛网,地面及玻璃幕墙定期清洗,保证门窗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4.垃圾箱清理、垃圾外运:垃圾箱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保持垃圾箱周边的环境清洁;垃圾定时收集至指定垃圾站,垃圾站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严禁焚烧垃圾;对公园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器及垃圾站定期消毒处理,对垃圾站进行小修及定期保养。
5.厕所保洁:厕所地面、门窗、蹲位、间板、坑道、便盆、内外墙面、洗手池及设施设备等干净整洁,大小便池无尿垢;无堆物及蛛丝蛛网,无蛆、蚊蝇,定期消毒处理,空气清新无异味;厕所设备正常使用,无堵塞、损坏,出现问题及时疏通、维修;化粪池定期清理,及时疏通
6.沟渠保洁:定期清理排水沟(包括明沟和暗沟)、井,保证无淤堵,定期消毒,保证无蚊蝇滋生。
7.水域保洁:每天打捞一次,无落叶及杂物,保护好水体的小生态循环,无浮萍等杂生植物,定时更换池水,保证水体清澈。
8.公共设施设备保洁:每天定时擦拭坐凳、路灯、灯杆、标识牌及等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无倾斜、移位,无污渍水迹、无积尘;园内公共部分做好循环保洁工作,保证地面无烟头、纸屑等垃圾和杂物,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乱放杂物的现象。
9.垃圾分类工作: 做到垃圾分类设施全,分类投放处置准确,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从源头上减量。
10.文明创建工作:学习宣传《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服务人员在维护公园环境卫生同时开展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公园文明指数。
11.爱卫工作:门前三包区域检查达标。
(三)服务要求
1.岗位配备(21人,详见附件2):设立项目经理1 人,保洁班长2人,分区域带班作业。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规范,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高温季节午休时间报管理处备案。
2.设备与耗材投入(详见附件3):按照要求将年度设备与耗材配备投入到位。
3.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统一着装,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4.管理要求: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须为员工统一购买意外险,如发生意外伤害及工伤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因公司及服务项目人员责任造成公园财产损失、丢失,由中标单位全额赔偿。
附件1:保洁项目服务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面积/数量

要求

1

主干道

12020㎡

每日一扫,全天候保洁

2

游路

8570㎡

3

台阶/塑木栈道

4656㎡

4

办公楼/管理用房

2904.26㎡

5

童趣坡/健身广场

16356㎡

每日一扫,全天候保洁

6

停车场

1122㎡

7

草地/草坡

68577㎡

每日一扫,定时保洁

8

绿篱/地被

45718.4㎡

每周一扫,定时保洁

9

树林

114296㎡

平均半月一扫,定时保洁

10

水域

3499㎡

每日一打捞,两次保洁

11

排水沟/化粪池

8000㎡

及时清理,定期清淤,排水通畅

12

垃圾桶

116个

及时清倒,全天候保洁,定期消毒

13

垃圾站

1座

日产日清,垃圾外运,定期消毒

14

厕所

5座103个蹲位

每日两扫,全天候保洁,定期消毒

15

长条座椅

125条

每日保洁

16

路灯/景观灯

588盏

17

标识/指路牌

146个


附件2:保洁项目人员岗位配备表

序号

岗位设置

配备人数

作业时间

1

项目经理

1

8:00-18:00

2

现场管理(区域组长)

2

7:00-20:00

3

办公室负责人

1

8:00-18:00

4

垃圾清运人员

1

8:00-18:00

5

洒水车司机

1

8:00-18:00

6

全园卫生保洁员(厕所专人打扫)

15

全天候

合计

21岗

附件3:保洁设备及年度耗材最低配备需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1

设备

垃圾环卫车

1辆

2

洒水车

1辆

3

电动三轮车

1台

4

电动摩托车

4台

5

落叶吹风机

2台

6

消毒喷雾器

2台

7

厕所疏通机

1台

8

灭火器

6个

9

耗材

扫把/拖把/抹布/手套

按实际消耗配备

10

水桶/厕所刷子

20个/80个

11

伸缩杆/玻璃器

5根/10个

12

垃圾袋/一次性口罩

400扎/100个

13

84消毒液/洁厕剂

300瓶/200瓶

14

洁厕净/卫生球

100瓶/150条

15

洗衣粉、洗洁精/蚊香

20包/450盒

16

鼠药投放盒/鼠药

30个/20公斤

17

铁扫把/锄头/铁耙子

120个/20把/20把

18

水管/水管接头

200米/20个

19

应急物资

防汛、抗旱、防冻

根据实际情况采购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考核规定
1.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保洁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中标人在考核结果中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且无改善态度,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外包合同。
2.如存在以下情况,直接扣除当月维护经费5000元:
(1)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重点批评的;
(2)被媒体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重要节会、重大检查、紧急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影响的;
(5)文明创建集中考核成绩不佳,排名倒数一、二名的。
3.具体内容见《沙湾公园保洁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沙湾公园保洁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保洁服务公司更加积极、专业、规范地完成园区日常管理、保洁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是在完成园区综合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的前提下,既重视结果,又强调过程管理。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对保洁服务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记录,也是检查、促进保洁服务公司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素质、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保洁服务公司管理、完成任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条 人员考核是对经采购人认可的由中标企业制定的人员分配方案的到岗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园区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由管理处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绩效考评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处领导兼任,考核日常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五条 考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每月负责对保洁公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临时交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接待保洁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2.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和解释,为绩效考评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 考评对象和形式
第六条 由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对园区聘用的保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第七条 考评的形式采取年绩效考核与月绩效考核相结合,年绩效考核以月绩效考核为依据年度进行总评,月绩效考核采取每日检查和月底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管理处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保洁公司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保洁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第五章 沟通与协调
第九条 保洁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园区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园区分管领导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保洁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章 考核的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十条 每月底,保洁公司对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由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组织,采取现场督查、查阅资料、考核点评方式相结合进行考核,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 每月5日前,考评委员会将组织对保洁公司上月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报管理处领导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保洁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月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90分(含9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含8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90%;80分以下,70分(含70分)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中标人在考核结果中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且无改善态度,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外包合同。
第十三条 如存在以下情况,直接扣除当月维护经费5000元:(1)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重点批评的;(2)被媒体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4)重要节会、重大检查、紧急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影响的;(5)文明创建集中考核成绩不佳,排名倒数一、二名的。
第七章 考核要求
第十四条 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责任科室要结合保洁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园区管理处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责任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为准确、有效地对保洁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责任科室应结合保洁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第十六条 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公园管理处集体研究决定。
月 度 评 分 表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园路(含硬质铺装)

保洁

路面(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渍、积水、泥沙、烟蒂、痰迹、青苔等。

1、路面(地面)有垃圾杂物、污渍、积水、泥沙、烟蒂、痰迹等,每处扣0.5分。

2、工作时间未在岗,每人次扣1分。

公共厕所

保洁

整体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设施无破损,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地面无污渍、水渍、垃圾杂物;内外墙面、隔屏、门窗、玻璃无污渍、浮尘、蜘蛛网;便池无积垢、积便,洗手盆无污渍、水渍,下水畅通无堵塞。

垃圾及时清理。

1、卫生间有异味、设施破损、下水堵塞、蚊蝇严重,每项扣0.5分。

2、有污渍、水渍、垃圾杂物、浮尘、蜘蛛网、积垢、积便、工具摆放杂乱等现象,垃圾清理不及时,每处扣0.5分。

3、工作时间未在岗,每人次扣1分。

绿地(含水体)保洁

绿地内无垃圾杂物、堆积枯叶、果皮、纸屑、饮料罐、碎石、烟蒂等。

水面无漂浮物。

1、绿地内有垃圾杂物、堆积枯叶、果皮、纸屑、饮料罐、碎石、烟蒂等,每处扣0.5分。

2、水面有漂浮物,每处扣0.5分

公共设施

管理维护

垃圾箱套袋,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

桌椅、路灯、标识牌、构筑物等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无积尘、无脏污、无附着物。排水设施畅通、无沉积泥沙、无垃圾杂物。垃圾站、化粪池定期清理并外运出园。

1、垃圾箱清掏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公共服务设施表面有积尘(含蜘蛛网)、脏污、附着物,每处扣0.5分。

3、私自乱接电源,每次扣2分。

4、排水设施堵塞或有沉积泥沙、垃圾杂物,每项扣0.5分。

5、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化粪池、垃圾站并外运,扣2分。

办公楼(含管理用房)保洁

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以及会议室干净整洁,无积尘、垃圾、蜘蛛网。

厕所无异味,无蚊蝇,无堵塞,地面、洗手台无水渍、无脏污、无蛛网,便池无积垢。

垃圾及时清理。

1、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有积尘、垃圾、蜘蛛网,每处扣0.5分。

2、厕所有异味、下水堵塞、蚊蝇等现象,每项扣0.5分,有水渍、蛛网、积垢等,每处扣0.5分。

3、垃圾清理不及时,每处扣2分。

组织管理

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计划、日志记录、总结到位。

安全生产,文明、规范作业,无安全责任事件。

文明创建、垃圾分类、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台帐、月计划总结不全,每项扣1分。

2、工作日志记录不详细、更新不及时扣1分。

3、不服从安排,未及时完成管理处交办的任务,每次扣2分。

4、发生安全责任事件,每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分10分。

5、垃圾分类设施不全,投放不精准、志愿服务工作不到位,每次扣2分;文明创建集中考排名倒数一、二名,每次扣5分。

优质服务

优质服务,人员、设备、工具、材料等足额配备。

服从管理处统一调度和安排,无投诉,无影响恶劣事件。

1、与游客发生争吵、打骂等行为,每次扣1分,发生投诉事件,每次扣2分

2、工作时间未着装出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0.5分。

3、在园区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园区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

4、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5分/次。

5、工作时间溜岗、串岗、扎堆、闲聊、违规会客每次扣0.5分/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服务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在保洁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要求撤换。

(4)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及时提出生产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位置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解除承包合同: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乙方被解除承包合同后,甲方可以按相应标段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养护管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人。

(8)乙方职责:①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②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③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业主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④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9)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其项目实施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等保险,人员安全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满足各类考核。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具有法律定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必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除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未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每年暂计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最近一期结算款时直接扣除。

3、乙方提供的监测服务发生错误(如监测数据错误),乙方不得要求对错误监测点进行结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4、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付款,如逾期支付的,应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维权的,违约方外,还应当承担守约乙方因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

6、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因甲方政策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09-01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古曲南路7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南二环一段518号阳光壹佰新城1号地块55栋1层152号
法定代理人:许军法定代理人:颜菊香
委托代理人:魏勇委托代理人:颜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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