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F********011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朝正美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01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开福区朝正美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外包采购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依照住宅面积478897㎡核算,1.23元/㎡/月,总计金额:********元/二年(大写:壹仟肆佰壹拾叁万柒仟零叁拾玖元整) | 项 | 1 | ********.6 | 合计金额小写: ********.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叁佰柒拾玖万贰仟贰佰叁拾叁元陆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朝正美苑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福元中路450号,总建筑面积约639583.61㎡,由28栋高层住宅,2栋商业建筑、5栋商业服务网点、幼儿园、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等配套建筑组成,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30267.95㎡;住宅建筑面积约478897㎡,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4880㎡,小区住宅共4584套,电梯96台。 2、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6元/2年,具体金额明细见附件《报价文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8-17 ——2022-08-16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朝正美苑小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服务期限二年,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6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付款人:长沙朝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单位自行支付) 4.1.2按合同金额结算、按月支付,574676.4元/月,乙方次月5日之前开具上月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付款。 4.2收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6.1.1自行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乙方服务水准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标准进行年度考核。 6.1.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所需办公场地及固定资产。 6.1.3向乙方提供业主资料、工程图纸、管理规约,等与本小区物业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 6.1.4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6.1.5自行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各类方案或制度进行审核或备案。 6.1.6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6.1.7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6.2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6.2.1乙方须全面负责朝正美苑小区安全管理、秩序管理、经营管理、舆情管理、品质管理、装修监管、分房手续办理等与物业管理相关各项业务,无特殊原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第三方不再介入朝正美苑小区物业管理。 6.2.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委托服务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服务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6.2.3.乙方自主开展的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得不当利益。 6.2.4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组织实施。 6.2.5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委托或将物业服务拆包给第三方经营。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的,相关的物业服务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2.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并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6.2.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改变使用功能,或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取得甲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装饰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订立装修、装饰书面协议,并负责监督,乙方可收取法规政策规定标准的装修保证金、装修服务费以及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工本费等。 6.2.9按本合同的约定、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6.2.10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6.2.11开展富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相关便民服务工作。 6.2.12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7.违约责任7.1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或者他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2甲、乙双方如有以下根本违约行为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等于三个月服务结算费用作为违约金: 7.3不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7.4无故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7.5乙方服务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2000元/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7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1.1考核方式:由业主单位指定专业第三方对朝正美苑小区物业服务实行年度考核。 11.2考核内容及分值占比: 1)因物业服务原因造成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回复率达100%,满意度达90%。(25分) 2)业主满意度调查,半年一次,满意度须达90%以上。(25分) 3)安全管理,全年不得因物业管理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一起本项不得分,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则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其服务合同。(25分) 4)配合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如垃圾分类等,不得出现因物业管理原因导致的社区、街道、派出所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投诉,如不达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和既定标准则本项不得分。(25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幸福桥145号 | 地址: | 青园路5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