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信访局机关机关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信访局机关机关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信访局机关机关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9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295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信访局机关机关(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信访局机关机关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0]00029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株洲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经理:夏溢。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B010402-业务用房施工 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用房施工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15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方式: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5%,竣工结算审定后累计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9-09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9月0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展法定代表人:王志华
委托代理人:王坤委托代理人:肖金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镇政府院内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株洲市泰山路支行
帐号:********8367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待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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