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中医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隆回县中医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隆回县中医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中医医院
供应商(全称):重药控股中药(湖南)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中医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0]000069
(3)项目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4)项目负责人:罗正春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942000.00
大写:玖拾肆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New HD5超声诊断系统 | 重药控股中药(湖南)有限公司 | 医用超声诊断系统 | 否 | / | 飞利浦 | 2 | 台 | 9420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2020 年 9 月 10 日,完成日期: 2020 年 10 月 10 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地点:隆回县中医医院
方式:现场
4.付款1、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全款90%,质保期满一年后十个工作日付清余款(全款的1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日期2020年9月10 生效。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3 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9 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剑法定代表人:唐仁美
委托代理人:罗正春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
帐号:1901 0110 0920 0037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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