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综合服务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综合服务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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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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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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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综合服务场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9]C1000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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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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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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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739.4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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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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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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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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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面积:9543m2 ,现浇框架结构,桩基、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地下室主体结构、汽车坡道、一层主体结构(标高6米以下)、一层外墙砖砌体及相应的二次构件(水平系梁、构造柱等);地下室及一层水电安装预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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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739.4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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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739.4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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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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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39.47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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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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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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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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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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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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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 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 作的通知》(闽建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7 月 1 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 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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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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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 要求执行,其中:
①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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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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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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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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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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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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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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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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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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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1日08时00分2020年09月06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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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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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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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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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14日17时00分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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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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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从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③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泉建筑【2019】54 号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帐号一: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040066660 帐号二: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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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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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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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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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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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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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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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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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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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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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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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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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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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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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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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政府门口商业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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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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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fjtc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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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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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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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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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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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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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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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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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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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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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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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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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0]065号

1、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综合服务场工程项目于2020年09月15日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

选人名称

福建省友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理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煌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90.3074万元

690.3074万元

690.3074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彬亮

洪秋萍

林联锋

证号编号

****************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杨元点

陈文煌

戚梦悦

专业证书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 闽特G009-01485

建筑工程管理 闽特G009-01261

房建Z********1595

质量标准

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监督部门: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6、评委名单:黄清松、孔庆婉、 李明、 王金喜、林文理

以上中标候选人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09月15日15时00分至2020年09月18日08时00分。对中标候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异议。

招标人: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813联系电话:181*****11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刘小姐

2020年0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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