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询比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询比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

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询比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FHSKGS-FW-015)

项目名称: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

招 标 人: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公示期限:20209168:00时至202091818:00

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询比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业绩

兴县一通运输有限公司

1.兴县泽源煤业有限公司50000吨原煤运输

2.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4000吨水泥运输

3.兴县奥家湾1号矿6000吨矿石运输

4.山西金源恒昌贸易有限公司8000吨水泥运输

5.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3696吨水泥运输

6.山西金源恒昌贸易有限公司6000吨水泥运输

7.兴县正同煤业有限公司9000吨煤炭运输

娄烦县盛隆物流有限公司

1.尖山—岚县20000吨球类运输

2.代县峨口—岚县、娄烦县10000吨球类、衬板运输

3.娄烦县—灵石县20000吨原煤运输

4.娄烦县—交口10000吨原煤运输

5.内蒙双欣—太原龙聚储煤厂10000吨原煤运输

6.神木恒升—太原龙聚储煤厂13000吨原煤运输

7.陕西神木五洲—太原龙聚储煤厂10000吨原煤运输

8.府谷三忻—太原龙聚储煤厂10000吨原煤运输

9.岚县金隅水泥厂—娄烦县马家庄乡10000吨水泥运输

10.岚县金隅水泥厂—娄烦县米峪镇30000吨水泥运输

11.岚县金隅水泥厂—娄烦县米峪镇25000吨水泥运输

太原盛捷运输有限公司

1.山西晋兴奥隆—静乐万通建材25000吨散装水泥运输

2.岚县金隅水泥—娄烦县爱奎装饰有限公司3000吨袋装运输

3.岚县金隅水泥—山西诚昌恒能源有限公司5000吨散装水泥运输

4.G339路面改造工程5000吨散装水泥运输

5.S104路面改造5000吨水泥运输

6.山西晋兴奥隆-山西照碧云商贸15000散装运输

娄烦县润德通物流有限公司

1.娄烦尖山—神木市沙峁至贺家川公路改建工程20000吨碎石运输

2.娄烦尖山—神木市锦界10000吨碎石运输

3.山东潍坊—山西娄烦900方配件设备运输

4.娄烦县龙泉矿—太原龙聚2号储煤厂6000吨中煤运输

5.娄烦县龙泉矿—岚县新安村10000吨精煤运输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起至今)完成至少1项同类或类似业绩(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询比;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6月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必须登陆http://cg.sxlq.com:4568/PMS/)完成供应商注册,推荐单位:太原国道公司;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太原国省道汾河水库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运输服务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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