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编号:SXGZHN*******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老城区店招制作及安装项目,主要为老城区域内原有招牌拆除、所需店面招牌制作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采购范围:范围内店面招牌的拆除、供应、制作、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5.预算控制价:399元/平方米;
6.工 期:每条街8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并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20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二层201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吴洁、 冯瑞玲、边旭洋
七、成交结果内容:
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洛阳上唐文华传播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洛阳奋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洛阳同昌照明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话、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义勇街四号院十八栋
联 系 人:程女士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八栋一单元二层201室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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