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 ********200017 | ||
二、合同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
三、项目编号: | *************** | ||
四、项目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采 购 人(甲方):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 ||
供应商名称(乙方): | 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都上街135号 | ||
联系方式: | 赵金涛电话:135*****183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第18栋学生公寓。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1%的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服务标准:1.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招标补遗书(若有时)等]、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编制本工程跟踪审计造价控制详细方案(控制详细方案必须涵盖造价控制关键控制点、重点、注意事项、建议处理意见等内容),并将此方案书面报送采购人一份。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主要针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和施工过程中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新增子项目,对此类施工方案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部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为采购人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提供依据。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对设计变更、施工签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测算增(减)造价,向采购人提供造价咨询意见。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签证和其他费用。对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导致工程投资额发生变化的项目,协助采购人按照成都中医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4.参加每周的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纳入采购人对供应商平时工作的考核。做好工程造价过程控制管理日志,重点记录影响工程造价的现场详细记录(含详细尺寸、高程等)及相关处理情况。 | ||
合同金额: | 1,780,000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履约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地点: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七、合同签订日期: | 2020-09-15 10:26 |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2020-09-16 10:24 | ||
九、其他补充事宜: | |||
合同电子文档: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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