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券商机构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券商机构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券商机构选聘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券商机构选聘项目
1.3服务内容:根据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近年来有关财务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尽职调查,分析龙煤股份公司上市或相关资产重组路径并出具工作方案,包括行业现状及趋势分析,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业务梳理,上市前财务、法律问题(含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及解决方案,上市前亟需进行的资产、债务重组(含资产剥离、债务置换等),上市前融资评估及规划(含战略投资人遴选),关联主体处理(注销或转让),上市主体及路径选择,工作思路,人员组织安排以及时间规划等相关内容。
1.4服 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5付款方式:出具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其它要求: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30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成立10年及以上的时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质(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意向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保荐代表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保荐代表人且从业10年及以上(含10年)(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2020年的分类评级结果须不低于BB级(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评级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意向供应商承揽的投资银行业务2019年收入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含9000万元)(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承揽的并购重组类财务顾问业务2019年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9:00至2020年9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第4.5项要求材料的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均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7号
联 系 人:苏树青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附件:****************3.docx">供应商报名、缴纳保函、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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