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嘉州监狱罪犯食堂畜禽肉、鲜活水产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四川省嘉州监狱罪犯食堂畜禽肉、鲜活水产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200028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嘉州监狱罪犯食堂畜禽肉、鲜活水产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嘉州监狱罪犯食堂畜禽肉、鲜活水产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四川省嘉州监狱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裕民街60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鲜老师;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乙方):犍为县周八姐家禽销售店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联合村三组28号(城南批发市场内)
联系方式:139*****6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四川省嘉州监狱罪犯食堂畜禽肉、鲜活水产品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服务范围:畜禽肉、鲜活水产品,用于保障四川省嘉州监狱服刑人员2020年度生活物资。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有专用配送车辆,按采购人要求办理进出手续,将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供应商应具有仓储保障措施。3.★供应商须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1)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2)建立出入库台账。(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整改意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服务标准:1.配送人员保障:项目经理人员数量1名,配送人员至少1人,司机不少于1名,设置服务专线。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之后才能更换,因供应商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采购人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配送人员清单、服务专线电话及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2.物流保障:向采购人配备专用配送车辆至少2辆。配送车辆必须是封闭的冷藏车及活鱼运输车且符合国家卫生、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专用车辆应具有合法的运输手续,提供专用配送车辆清单及有效期内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身份证、在职证明。3.仓储保障:具有安全标准的仓储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合同金额:1,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地点:四川省嘉州监狱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9-16 16: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09-16 15:5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电子文档: ********77177.pdf">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供应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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