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市区人行步道板路边石、路面塌陷维修、积水点改造、检查井及雨水井维修、市政材料厂道路硬化、星火村道路加宽及排水等七项维修养护工作所需主要材料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市区人行步道板路边石、路面塌陷维修、积水点改造、检查井及雨水井维修、市政材料厂道路硬化、星火村道路加宽及排水等七项维修养护工作所需主要材料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市区人行步道板路边石、路面塌陷维修、积水点改造、检查井及雨水井维修、市政材料厂道路硬化、星火村道路加宽及排水等七项维修养护工作所需主要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HW********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3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20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8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35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市区人行步道板路边石、路面塌陷维修、积水点改造、检查井及雨水井维修、市政材料厂道路硬化、星火村道路加宽及排水等七项维修养护工作所需主要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小区西侧北段15号商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W********

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市区人行步道板路边石、路面塌陷维修、积水点改造、检查井及雨水井维修、市政材料厂道路硬化、星火村道路加宽及排水等七项维修养护工作所需主要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次:******元;二包次:******.5元;三包次:*******.67元;四包次:*******.45元

最高限价:一包次:******元;二包次:******.5元;三包次:*******.67元;四包次:*******.45元

采购需求:一包次:铝芯电缆1050米,铝芯电缆3675米,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二包次: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0m3,石油沥青3100公斤,乳化沥青950公斤,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30m3,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三包次:预拌混凝土23.17m3,预拌混凝土1880m3,预拌混凝土44.77m3,预拌混凝土970m3,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四包次:路边石658.2米,路边石386.83米,水泥226吨,砂子2700m3,预制混凝土彩色步砖*****.5㎡,标准砖210千块,碎石1030m3,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4日;每天8:30分~16:30(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小区西侧北段15号商服)

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化市)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4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小区西侧北段15号商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绥化市

联系方式: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绥化市北林区信合颐园小区西侧北段15号商服           

联系方式: 0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5-*******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一、货物需求、详细配置及技术要求一览表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一包次:******元;二包次:******.5元;三包次:*******.67元;四包次:*******.45元, 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一包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

1

铝芯电缆

1050

4 1芯95平方铝芯

2

铝芯电缆

3675

4 1芯70平方

二包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

1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180

立方米

AC-16C改性

2

石油沥青

3100

公斤

改性沥青

3

乳化沥青

950

公斤

独立小包装

4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30

立方米

细粒式AC-13F改性

三包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

1

预拌混凝土

23.17

立方米

C25

2

预拌混凝土

1880

立方米

C15

3

预拌混凝土

44.77

立方米

C20

4

预拌混凝土

970

立方米

C30

四包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参数

1

路边石

386.83

60*25*10

2

水泥

226

32.5MPA

3

砂子

2700

立方米

中粒,河砂

4

预制混凝土彩色步砖

*****.5

平方米

200*100*60MM

5

标准砖

210

千块

240*115*53

6

碎石

1030

立方米

规格1.6

7

路边石

658.2

350*150mm

重要注明:

1、重要配置功能缺失的为无效投标;★号条款为重要条款,每项★号条款均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2、技术偏离表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并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投标无效。

3、技术偏离表中须明确品牌、型号、规格,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5、所投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商务条款一览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所在页码

1

投标文件概况

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项目是否在经营范围内

4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

投标函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投标有效期90天、

6

开标一览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7

售后服务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单位情况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情况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或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须提供);

四、投标人应提供以下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2、★开标一览表(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3、★技术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4、★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6、资格证明文件

7、★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加盖公章)

8、其他需要提供的有效文件

以上★号为必备条款,任一条不满足则视为投标无效。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

网址:http://www.ccgp.gov.cn/

五、进口产品投标要求

本项目未经省监管部门核准,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期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履约金和质保金(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遵循政府采购政策性原则

1、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九、其他

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2、“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后获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

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三)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统一格式)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格式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质疑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以下将提起质疑的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

1、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起,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报名通过;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质疑,须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明确表达诉求和主张。

(4)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5)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6)质疑文件应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质疑文件标准格式” 编制,并提交正本一本(含相应电子文本),副本三本。

2、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兴武 联系电话: 0455-*******

3、处理程序

质疑处理程序可参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政策法规”栏《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

4、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投标保证金,同时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四)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应标的,将移交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必须胶订成册(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封,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编排页码,且页码连续。

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内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若副本和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1、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服务)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5、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或封皮)上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电子版单独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2、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撤回。

3、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如投标人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被没收(如需要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13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需要交纳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九)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价格。

2、投标人要按技术偏离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4、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包中的每一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6、 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8、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本文件的要求。

9、招标代理费服务费按照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注由中标人支付,合理考虑包含在项目单价及总价中,不单独列项。

10、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禁止行为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评标结果产生后放弃中标;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出,注明项目编号和所投包号。

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一包次:2100元

二包次:6200元

三包次:*****

四包次:*****

1、递交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

2、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到达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为准,即实际到账日期,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无效),并将保证金回单(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保证金视为无效。

3、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5、银行账号:562*****010*******

6、银行行号:****61000028

7、汇款用途:注明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

注:未按要求标注汇款用途的,供应商自行承担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造成的延时或延误等责任。

2、投标保证金的清退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清退手续;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办备案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清退;

(2)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为未成交供应商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代理机构将按原汇款账号退回,代理机构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将磋商保证金退至其他账户的业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被认定为虚假和恶意质疑的。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制。唱标开始前,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三)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宣读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无效。

(五)唱标结束后,应打印《开标记录表》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组织所有投标人代表统一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投标无效。

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应推举一名主任主持现场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

(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投标代表身份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投标代表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

2、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评标现场核查

(1)、核查内容: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核查路径:

a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

b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c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投标人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

(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投标人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投标人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请投标人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

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0)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1) 投标人未按实际技术参数作应答,而是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技术参数一部分的;

(1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提供证明函的投标无效。

(13)评审会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14)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6)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三)投标的评价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方法和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细则

1

价格部分

30分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技术部分(30分)

30分

功能配置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最多减30分。(★条款为必须满足项,有一项不满足,投标无效。单项产品有5条或5条以上的负偏离,投标无效。技术偏离表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并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将视为实质性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

3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10分)

10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10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清晰,得10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2分,最多扣10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分)

5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5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得1分;没有不得分。

5分

在黑龙江省内有服务机构得3分,在绥化地区内有服务机构得5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驻黑龙江地区的机构登记证、绥化地区的机构登记证等)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此项不得分。

5

安全保护措施

5分

针对本项目在搬运、运输过程中有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且措施详细、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措施不详细扣1分、不合理扣1分、不可行扣1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6

突发情况预案及解决措施

5分

针对本项目在供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提供预案及解决措施且措施详细、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预案措施不详细扣1分、不合理扣1分、不可行扣1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7

质量保证措施

5分

有质量保证措施且措施详细、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 分,措施不详细扣1分、不合理扣1分、不可行扣1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8

供货期保证措施

5分

有供货期保证措施且措施详细、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5分,措施不详细扣1分、不合理扣1分、不可行扣1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4、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资格审查合格;

(3)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4)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5、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资料时,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四、废标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五、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2、发布评标结果。项目经办人应当场向所有投标人发布评标结果。

3、现场质疑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如投标人对评委会答复不满意,项目经办人应将现场质询、答复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授予合同

(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公告发布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四)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承诺组织验收,否则由于采购单位不认真或虚假验收出现的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负相应的责任。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及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1

2

3

4

5

6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第六章 投标格式文本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相对应的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包 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

电 话:

投标日期:

二.目 录

页码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商务应答文件

1、

2、

3、

五、技术应答文件

1、

2、

3、

六、售后服务措施和内容

1、

2、

3、

(该目录仅作为提供格式使用,投标文件中目录请投标人以实际文件调整)
三.投标函

致: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第 包)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售后服务承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天。

5.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投标总报价

投标声明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投标总报价(大写):

日期:年月日


五.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

序号

产 品 名 称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名 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招标文件规格配置

参数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合计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格配置参数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项。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4.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5.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生产工人 人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总产值

万 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2.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

占地

面积

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主要项目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销售量

上年销售额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主 要 用 户 名 称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日期:年月日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投标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九.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商名称)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 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公章)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签字签字人签字


十一.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与_________及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

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 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加宽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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