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区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采购萨区监管局抽检检测服务采购中标公告2020-09-17
萨尔图区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采购萨区监管局抽检检测服务采购中标公告2020-09-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萨尔图区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7日11:57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正钊 李天荣 李青茹 | ||
总中标金额 | ¥8.81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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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产品抽检检测单位 | 项目需求 备注:验收时采购单位将按照项目需求逐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和抽检数量: 畜禽肉及副产品 1、猪肉: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氟苯尼考 (5批次) 2、牛肉: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挥发性盐基氮、莱克多巴胺 (5批次) 3、羊肉: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莱克多巴胺(3批次) 4、猪肝: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氧氟沙星、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 (5批次) 5、鸡肉(重点品种:乌鸡):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氧氟沙星、金刚烷胺、挥发性盐基氮、氧氟沙星(2批次) 蔬菜 6、韭菜: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甲胺磷、辛硫磷 (20批次) 7、芹菜: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氟虫腈、氧乐果、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辛硫磷 (10批次) 8、菠菜: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16批次) 9、普通白菜:毒死蜱、氟虫腈、啶虫脒、氧乐果、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10批次) 10、油麦菜: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10批次) 11、辣椒: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灭多威 (20批次) 12、豇豆: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5批次) 13、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铅、镉 (8批次) 水产品 14、贝类(重点品种:花蛤、花螺等):氯霉素、恩诺沙星、镉(以Cd计)、氟苯尼考 (5批次) 15、淡水鱼(重点品种:黄颡鱼、鲶鱼、鳊鱼、鲈鱼、鲫鱼、黑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鳜鱼、黄等):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氧氟沙星、氯霉素、地西泮、挥发性盐基氮、氟苯尼考 (5批次) 16、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镉(以Cd计)、培氟沙星 (5批次) 17、淡水蟹: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 (5批次) 18、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 (10批次) 19、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 呋喃唑酮代谢物、镉、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妥因代谢物 (5批次) 20、海水蟹(重点品种:梭子蟹等):镉、恩诺沙星、氧氟沙星 (5批次) 水果类 21、香蕉:吡唑醚菌酯、对硫磷、辛硫磷 (20批次) 22、柑、橘:丙溴磷、三唑磷、克百威、氧乐果、多菌灵、甲拌磷 (10批次) 23、橙: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杀扑磷 (20批次) 24、草莓:烯酰吗啉、甲拌磷、氧乐果 (10批次) 25、鲜蛋 鸡蛋: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氧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 (5批次) 一、服务技术规范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送检测报告给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12小时内通知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成交供应商应在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并按约定向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4、成交供应商在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陪同下到现场抽取检测样品。 5、抽检工作结束后抽样人员将抽检信息及结果录入到国家抽样检测系统。 6、因违反抽样、检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验收: 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由采购人进行验收。不符合国家规范及采购人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成交供应商在进行抽样时,应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并严格按照招标人抽检检测计划规定的产品类别、批次和时间安排等开展抽检监测有关工作,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必须保证抽检、检测分离,采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承检期间向抽样单位宣传或推销自身业务。 三、其他: 1、谈判报价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成本费、采样费、检测费、利税、服务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成交供应商缴足履约保证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020年10月31日前 | 家 | 1 | 88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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