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0014-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0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其他林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单价(元)

总价(元)

1

CSCG********-01

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00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15 ——2020-11-15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完成整个项目的调查工作,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6285.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质保期限为1年,在整个项目完成,并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质保金不计息。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0179)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项目成果采用项目组自查、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专检、省级验收三级质量控制。项目最终验收由专检、省级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评定。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乙方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再次检查时,检查比例同前,合格率重新计算。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质量检查验收内容:

(一)两阶段质量检查

外业阶段的质量检查

内业阶段的质量检查

(二)质量标准

外业质量标准(按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要求)

内业质量标准(按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要求)

(三)质量评定

专检、省级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评定。

优秀:小班合格率95%以上,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9%以上;良好:小班合格率90%以上,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7%以上;

合格:小班合格率85%以上,数据库合格率95%以上;

不合格:小班合格率85%以下,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5%以下。

检查不合格的,责成项目组返工。再次检查时,检查比例同前,合格率重新计算。仍不合格的,责成项目组另行组织人员重新调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成果采用项目组自查、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专检、省级验收三级质量控制。项目最终验收由专检、省级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评定。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乙方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再次检查时,检查比例同前,合格率重新计算。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质量检查验收内容:

(一)两阶段质量检查

外业阶段的质量检查

内业阶段的质量检查

(二)质量标准

外业质量标准(按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要求)

内业质量标准(按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要求)

(三)质量评定

专检、省级验收以县为单位进行评定。

优秀:小班合格率95%以上,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9%以上;良好:小班合格率90%以上,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7%以上;

合格:小班合格率85%以上,数据库合格率95%以上;

不合格:小班合格率85%以下,数据库记录合格率95%以下。

检查不合格的,责成项目组返工。再次检查时,检查比例同前,合格率重新计算。仍不合格的,责成项目组另行组织人员重新调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成立长沙县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2、与乙方共同准备外业工作底图;“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土三调成果、2020年森林督查高分遥感影像、现有天然林调查成果等成果资料,使工作顺利开展和保证工作进度。

3、组织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外、内业工作,并与乙方联合组成质量检查组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把关。

4、组织人员保持与人民政府、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与沟通,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技术人员开展质量检查、技术成果审核等。

5、随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质量,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意见。

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成果资料。

2、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提交县市区天然林资源小班数据库、县市区天然林资源小班因子表、县市区天然林资源小班全景及近景照片、县市区天然林资源统计表、县市区天然林资源专项补充调查报告、县市区天然林资源分布图、县市区天然林资源专项补充调查工作总结、以上所有调查成果除电子版文件外,还需提交20份纸质文件给甲方。

3、应对其调查的成果质量负责,对成果质量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确保项目成果质量达到《湖南省天然林专项补充调查操作细则》的要求。

4、为保证该项目的完成时间和质量,乙方应保证充足的人员及设备投入。如乙方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和设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的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调整人员及设备的,应书面申请取得甲方认可,否则可以将乙方纳入失信名单。

5、乙方须保证自身人财物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新冠疫情期间,乙方应制定完善的防控措施及条例,项目成员的健康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此承诺,否则,按符合性不满则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7、按照合同约定进度要求进行合同工作内容,保证工作按照合同要求时间完成,通过县、市、省林业主管部门的成果检查验收。

8、根据相关保密协议对收集的资料、工作成果保密。

9、乙方承担本公司派出人员的装备、差旅、食宿、通讯、培训、保险、业务奖金等费用;承担本公司派出人员经手的租车、外聘劳务、软件购置等费用;承担完成调查工作所需的会议、印刷、检查验收、评审等费用;承担本公司合同金额的税收费用。

10、调查成果及所有内外业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乙方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无故违约,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长沙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地形图数据使用保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长沙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地形图数据使用安全,防止非法使用,发生泄密事件,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移交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地形图数据给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须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签章(或签字)确认。

一、你(单位、部门、个人)申请的在你(单位、部门、个人)使用如下所列“数据”:


数据

区域

长沙县

面积(km2)

产品类型

坐标投影

文件格式

分辨率

内容描述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地形图数据。

二、本责任书责任人为数据的直接使用者,仅限于责任人内部使用,不允许进行扩散,若有违反,全部后果将由责任人承担。

三、责任人已被告知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数据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测绘成果资料保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秘密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责任人离职时,应当将涉密数据成果移交给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五、责任人必须保证使用本数据的计算机不接入互联网。

六、数据仅限于责任人在本次天然林补充调查工作中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一切与商业性质有关的项目,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和拷贝数据。

七、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对数据进行保密检查。

八、责任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数据的移交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

九、本责任书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在合同签订的同时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八号凤城世家商业一号楼二层003号
法定代理人:胡朝钦法定代理人:廖小年
委托代理人:徐茂林委托代理人:廖小年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ab6e1b5eed" target="_blank">长沙县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中标通知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调查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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