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委审交通[202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项目地点:湄洲湾北侧海域。
2.1.3项目规模:扩建湄洲湾石门澳航段,其中:东航道F~Sl长3.24km,按满足10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西航道F~S3长2.65km,按满足2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同时兼顾3000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双线通航要求,同步建设导助航设施等。
2.1.4工程概况:
A、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实施地点自湄洲湾主航道罗屿附近F点至石门澳作业区海域,疏浚工程量为 317.77 万m3(其中开挖散体状强风化岩 90.17 万 m3),炸礁工程量 3.46 万 m3,调整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在建石门澳支航道拟设灯浮标 4 座,扫海面积 1.44km2。本工程涉及到的工程有疏浚、炸礁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
B、①扩建增深范围内遗存三期工程量(西航道F-S3及东航道F-S1的清淤量)137万 m3包干。(无论实际施工中清淤量较137万m3工程量是否发生变化,该部分量及价均不予调整。)浮标新建6座,移标1座。
②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石门澳支航道工程新设灯浮标选用Φ2.4m 灯浮标,沉块为 5t 钢筋混凝土沉块,浮筒上装有顶标、灯器,灯器为太阳能一体化 LED 灯。
注:湄洲湾四期航道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是在湄洲湾三期航道石门澳支航道工程基础上进行实施,须先把三期遗留工程实施完毕后才能开展湄洲湾四期航道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建设。
2.1.6工程总概算:37966.2万元(不含三期遗留工程),三期遗留费用:1520.7万,三期航标工程费用:200万(并入四期工程费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和施工(含三期遗留工程:西航道F-S3及东航道F-S1的清淤量包干137万m3)等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后续设计服务等一切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等。
施工范围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3合同工期:工期22个月。
2.4质量标准:
2.4.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初设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4.3 如果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2017~2019 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 2017 年、2018 、2019年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
3.3业绩要求:①近5年来(自2015年1月1日起,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设计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单独立项的沿海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注:分包业绩无效)。
②近5年来(自2015年1月1日起,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单独立项的沿海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分包业绩无效,若提供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分别对应上述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业绩须根据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与该业绩联合体分工对应一致方为有效)。
③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3.4信誉要求:1、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2、未被福建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福建省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福建省及以上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备注:1、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定级为AA、A级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单位,资格审查阶段,当其他条件满足时,其履约信誉可免于审查,直接通过资格审查。2、“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来认定”。
3.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6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7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在岗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业绩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业绩条件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fjjt.hyebid.cn:82//hyweb/fjsjtebid/fjsjtIndex.do)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1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fjjt.hyebid.cn:82//hyweb/fjsjtebid/fjsjtIndex.d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fjjt.hyebid.cn:82//hyweb/fjsjtebid/fjsjtIndex.do)、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s://www.fj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9层 6层9层
邮编:350001邮编:3500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话:****-********
2020年08月17日
监督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p://fjjt.hyebid.cn:82//hyweb/fjsjtebid/fjsjtIndex.do) “答疑公示”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fjjt.hyebid.cn:82//hyweb/fjsjtebid/fjsjtIndex.do)完成网上签到,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问:建议明确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答: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相应证书如需,请明确提供的证书的类型。
答:不需要。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进行响应即可。
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为勘察设计行业证书,联合体成员方是否无需具备该证书
答:是,“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修改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是否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章
答:是,但由联合体非牵头方提供的材料需加盖非牵头方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招标文件P11,“至少承担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单独立项的沿海航道工程施工业绩”,招标文件P43,“承担过5万吨级及以上单独立项的沿海航道工程施工业绩多于1个”,以上的“单独立项”证明材料是否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答:施工业绩需附工程为单独航道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均可)、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
招标文件P12,“③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请问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p://219.143.235.38:8000/)下载专区中原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施工类项目汇总表中载明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招标文件P17,“承诺①自有或租赁至少2艘13方以上(含13 方)抓斗挖泥船;②自有或租赁至少1艘炸礁船。”中“船舶”需提供哪些船舶证书材料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中有关证书的规定,对于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由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等取代适航证书。我司船舶为国际航行船舶,是否可由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或船舶适航安全证书等取代适航证书满足斗容13方及以上是否可以用船级社证明材料或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材料或船舶所有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答:不需要提供材料。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进行响应即可。
招标文件P2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中“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是为了证明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可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替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
答:可以。
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是否仅指联合体牵头方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非牵头方提供的材料是否需加盖非牵头方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答:是。
本项目投标文件“七、承包人建议书”、“八、承包人实施计划”是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
答:是。
不同投标人是否可同时租赁使用同一艘船舶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不需要提供材料。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进行响应即可。
若“5万吨级及以上单独立项的沿海航道工程施工业绩”中部分航段为2万吨级,其中5万吨级以上航段长度超过本工程航段总长度的2/3及以上或5万吨级以上航段工程量超过本工程总工程量的2/3及以上,是否可认作满足
答: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段对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最大规模等级为准。
初步设计,第17章 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疏浚土施工工艺:抓斗挖泥船挖泥装驳---泥驳自航运泥--指定回填区---吹泥船吹填上岸---泥驳自航返回。散体状风化岩施工工艺:松动爆破---抓斗挖泥船挖泥装驳---泥驳自航运泥---指定区域转运上岸---泥驳自航返回;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CPL预留用地区域接纳疏浚弃土94万方。请问吹泥船吹填上岸的土质是否为“疏浚泥、土、砂”,平均吹距是多少km,吹填工程量是多少m3散体状风化岩泥驳运抛至指定区域以后,如何转运上岸至预留用地区域
答:石门澳航道疏浚底质:主要为淤泥、中砂、残积砂质粘性土、粉质粘土。
疏浚弃土运距、吹距:其中开挖散体状强风化岩回填至石门澳作业区北堤后方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CPL预留用地区域,运距约7km;剩余疏浚弃土回填至东吴港区1#~3#泊位后方陆域,运距约15km,吹距1km。
炸礁弃渣运距:由自航驳运至石门澳作业区北堤,运距约7km。
散体状风化岩由自航驳运至石门澳作业区北堤附近,后由中标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自行研究优化转运方案。
问:招标文件P29 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要求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 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经咨询认证机构,目前尚无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 认证证书,只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谓升级版是符合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均无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 认证证书的要求,建议将P29 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中“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 认证证书”修改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对本招标项目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3.4.1条款中:“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指定账户的到账查询结果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湄洲湾航道北岸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指定账户的到账查询结果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E****************001”投标保证金”。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8月25日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09月11日09:00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扩建湄洲湾石门澳航段,其中:东航道F~Sl长3.24km,按满足10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西航道F~S3长2.65km,按满足2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同时兼顾3000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双线通航要求,同步建设导助航设施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开标记录及投标总得分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工期 | 工程 质量 | 项目 总负责人 | 投标总得分 | 得分组成情况 | 备注 | ||||
承包人建议书 得分 | 资信业绩部分得分 | 承包人实施方案得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其他评分因素得分 | |||||||
1 | 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 22个月 | 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化工石化行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 郑伟 | 98.69 | 8.83 | 4 | 5.86 | 60 | 20 | |
2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2个月 | 陈宏健 | 88.8 | 8.26 | 1 | 5.54 | 60 | 14 | ||
3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个月 | 李荣平 | 91.46 | 8.39 | 0 | 5.57 | 60 | 17.5 | ||
4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个月 | 郑厅厅 | 87.84 | 8.21 | 0 | 5.63 | 60 | 14 |
4、开标异常情况记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异常情况说明 | 备注 |
/ | / | / | / |
5、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7、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总负责人:郑伟
工期:22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化工石化行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投标总价:27940.33万元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6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9层
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350001,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09月14日
中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09月11日09:00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扩建湄洲湾石门澳航段,其中:东航道F~Sl长3.24km,按满足10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西航道F~S3长2.65km,按满足2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扩建,同时兼顾3000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双线通航要求,同步建设导助航设施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黄萍、胡建忠、赵公建、郭晓红、陈小明、陈志冰、沈园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 = / , C =/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项目总负责人:郑伟
中标金额:27940.33万元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27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福建交通集团物流信息大厦9层
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350001,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0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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