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邵阳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邵阳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7日


政府采购编号:宝工财采计【2020】000028

委托代理编号:ZKGSF(ZB)-********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邵阳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甲方(采购方): 邵阳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供应商):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费耀平

经过竞争性谈判,乙方成为标的项目中标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为免疑义,本合同价系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项目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价格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申办系统V1.0

软件

¥499,000.00

¥499,000.00

合同总价

小写:¥499,000.00元;

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元整;

本合同价系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

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工。

3.2 项目实施现场:邵阳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3.3 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要求:围绕 邵阳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严格对标湖南省政府发布的2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充分继承现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成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具体以《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清单》为准。

四、项目实施与验收

4.1 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上述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标的产品符合各项质量标准。

4.2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技术缺陷等问题,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

4.3 乙方交货或安装、调试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4 甲方需在工程实施前提供现有网络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实施条件,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现有网络的技术资料及相关实施环境造成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项目完工,乙方可向甲方提请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甲方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20天内未组织验收的,则视为验收通过。

五、货物包装要求(如适用)

5.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如需要包装、运输的,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5.2 货物包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六、质量标准和保证

6.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合同清单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乙方承诺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与本合同产品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6)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确保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8小时之内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七、权利瑕疵担保

7.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7.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产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7.3 如甲方使用标的产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培训要求

标的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对甲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等。甲方通过培训能独立上机操作,处理日常故障与测试维护,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

九、知识产权保护

9.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9.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成果)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密义务

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十一、合同价款支付

11.1 付款方式及比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5%,即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24,550.00 元);

(2)自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249,500.00 元);

(3)剩余 5 %合同款即人民币贰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24,950.00 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届满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11.2 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11.3 合同费用付款方、收款方信息:

付款方信息

付款人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F

收款方信息

收款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

开户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十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与资料。项目如需调研,甲方应当组织协调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标的系统的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

(2)甲方如有新增需求应及时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因甲方新增需求导致项目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承担延期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3)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场地、人员接受乙方的培训。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2)乙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无毒、洁净的,不得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3)乙方应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对甲方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十三、违约责任

13.1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产品或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付部分对应金额的1‰(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3.2 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除逾期款外,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逾期金额的1‰(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甲方迟延支付超过30日或拒绝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3.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开发软件的有关资料、系统运行环境(网络、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等)或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组织对软件的测试使用、培训、验收工作,导致影响合同履行的进度,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五、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经合同双方协议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六、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6.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6.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7.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7.2 调解不成双方则通过下列第(2)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八、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十九、通知与送达

19.1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以合同中所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等告知或送达有关函件、资料、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等的接收人及地址。

甲方: 邵阳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中段邵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式: 189*****090 电子邮箱:

乙方: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联系人: 田韩 联系方式: 186*****109 电子邮箱: ********9@qq.com

19.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19.3 如果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后1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十、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1.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叁份。

二十二、合同附件

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邵阳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章页及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经开区



甲方(盖章):

邵阳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项目建设内容及清单:

一、经开区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内容

(一)“一件事”梳理及流程优化

充分继承现有事项梳理成果并依托省统一事项管理系统实现“一件事”目录管理、事项颗粒化梳理、“一件事”多情形配置、建立事项图谱并纳入平台运行,为事项申办千人千面提供支撑。

(1)“一件事”目录梳理。依托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中个性化服务事项的目录编制要求进行目录的梳理及入库。

(2)事项颗粒化梳理。将“一件事”关联的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化的梳理,针对不同情形关联不同的事项的子事项或业务办理项进行整合,实现办事人“千人千面”的业务需要。

(3)“一件事”组合配置。针对“一件事”不同的情形组合进行材料配置、个性化表单配置、事项前后置关系配置等。

(4)“一件事”事项图谱构建。通过知识图谱的技术实现申请人情形与“一件事”的关联关系配置,精准定位申请人需求,有针对性的“一次告知”,为网上及实体大厅业务申报提供智能导办服务。

(二)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网上“统一申办”多服务平台。依托经开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支撑,按照“一件事”梳理结果分情形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网上申办多服务平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互联网端“一件事”申办渠道。网上申办多服务平台基于事项知识图谱及问卷式导办服务提供“一件事”的智能引导、一次告知服务、网上预约、网上申办、业务告知等服务。

(1)事项图谱支撑服务“千人前面”。围绕企业和群众的“一件事”进行最小颗粒化梳理,通过建立事项图谱,建立事项、材料、情形及表单的关联关系并形成知识体系,研判市民和企业的潜在需求,确定申请人的办事情形,有针对性的“一次告知”办事指引。

(2)前端全情形问卷服务建设。以“我要开餐馆”为例,平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反复确认办事人开设餐馆的现状及现实需求,比如开设餐馆的面积、是否要制作大型户外广告、是否贩卖熟食、是否属于加盟店等,通过问卷的智能导办来定位办事人实际要办理的“一件事”。

(3)办后端精准“一件事”推送。依托知识图谱技术,针对问卷智能导办后实现“一件事”的精准推送,实现“事找人”,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最先一公里不知怎么走”的问题。最终实现一件事的统一受理及自动分发,审批单位协同办理。

(4)线下实体大厅“综合窗口”应用支撑。实体大厅“综合窗口”提供所有“一件事”的线下申报应用支撑,并实现“一件事”为中心的“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集成服务”。同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办事终端、排队叫号终端融合,实现企业群众自助“受理”。

(三)建设《一件事一次办》 “一窗受理“综合集成服务平台。

以办事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进多门、跑多窗和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分类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集成服务模式。

(1)创新问卷式受理服务。将政务服务门户端的问卷式智能导办服务引入业务受理平台,解决综合窗口人员业务熟练度问题,将复杂的情形判断及材料提交要求等问题留给系统,把关键性的核查工作留给窗口工作人员。

(2)智能化设备优化受理效率。针对部分热点的“一件事”实现,通过排队叫号终端、自助服务一体机、后台自助服务区电脑终端,提供“一件事”事项定位及业务申报材料的自助填报等服务。

(3)加强材料库、证照库及核验信息的共享利用。针对营业执照、身份证扫描件、婚姻登记信息、房产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及各类证明信息,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使用,推动电子材料、电子公文、电子证照等数据的有效汇聚、充分共享,进一步简化材料的提交。

(4)建立规范科学的后端材料分发机制。针对综合窗口统一收件的纸质物料,针对审批权限在实体大厅及各区直单位办公场所等不同情形,依托物流配送体系建立规范科学的分发机制。

二、建设内容清单

序号

建设内容

分项建设内容

内容描述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1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精细化梳理及配置

一件事联办事项颗粒化梳理

按照不同业务情形对联办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梳理

200


2

一件事事项材料在造

实现联办事项的材料去重、材料关联性梳理、材料证照匹配等材料清单再造梳理工作

3

一件事事项流程及时限再造

针对一件事联办事项的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及优化

4

一件事个性化表单配置

针对一件事联办事项的多个申请表单,设计线上线下填报的“一次表单”

5

一件事多情形业务梳理

针对申请人不同的情形完成相关联办事项的组合及梳理工作

6

标准化文档输出

针对一件事梳理形成标准化过程文档

二、平台建设优化升级

7

网上“统一申办”多服务平台

问卷式智能导办服务提供

通过智能导办提供问卷式服务,实现申办人在线“一件事”申办,后端统一受理及自动分发,审批单位协同办理。

1


8

多情形事项图谱构建

通过知识图谱技术,针对一件事申请人业务申报的不同情形需匹配不同的事项建立事项图谱。

1

9

统一表单填报实现

针对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业务申请表单实现统一表单的填报,同时在业务受理后端分发时依据权限进行分发。

1

10

“一窗受理”综合集成服务平台

业务受理系统“一件事”受理支持

实体大厅业务受理系统基于综合窗口实现“一件事”业务受理及纸制材料的收揽

1


11

容缺受理支持

实现非关键材料及当前环节不必要材料等材料暂缺情况下的业务受理,并实现材料后续的依托政务服务旗舰店及实体大厅的补齐补正功能

1


12

多情形事项分发配置

实现“一件事”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涉及事项的分发,支持同时分发、人工分发及自动触发分发等

1


13

统一出件管理

实现一件事涉及多事项的统一出件办结

1


14

配套业务支撑系统完善

材料库材料复用支撑

实现各联办事项的过程材料及历史办件材料的共享共用

1


15

电子证照库证照匹配支撑

充分利用省市两级电子证照库支撑一件事一次办的业务申报及受理

1


16

电子监察“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监察建设

构建一件事一次办的监察体系

1


17

在线物流管理机制完善

优化物流服务,实现一件事申报材料的上门揽收及结果物寄送,并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跟踪

1


18

一件事涉及端业务系统对接

提供一件事涉及联办事项的对接接口供各单位调用,并配合各接入单位进行联调,尽可能减少联办单位的数据录入工作

1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系统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