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汽车保险PDAA201953310000030753中标结果

质检总局汽车保险PDAA201953310000030753中标结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采购单位:质检总局结算单号:PDAA****************53
供方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生成日期:2019-09-23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53日期2019年09月23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质检总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姚丙福联系人王卫东
电话********电话********077
手机********手机139*****816
传真********传真********316
资金构成预算内:1,859.96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明锐SVW7186CJD轿车车牌号云N88371
初始登记日期2011-09-28车架号LSVNS41Z3B*******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19-09-30 至2020-09-29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损失保险1,872.1938.25716.11
第三者责任保险1,463.0038.25559.60
玻璃单独破碎险204.1038.2578.07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280.8338.25107.42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72.0038.2527.54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480.0038.25183.60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95.0038.2574.59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219.4538.2583.94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46.8038.2517.90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29.2538.2611.19
合计实际金额1,859.96,其中:预算内1,859.96,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质检总局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7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二联:定点保险公司(供方)留存】
采购单位:质检总局结算单号:PDAA****************53
供方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生成日期:2019-09-23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53日期2019年09月23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质检总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姚丙福联系人王卫东
电话********电话********077
手机********手机139*****816
传真********传真********316
资金构成预算内:1,859.96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明锐SVW7186CJD轿车车牌号云N88371
初始登记日期2011-09-28车架号LSVNS41Z3B*******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19-09-30 至2020-09-29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损失保险1,872.1938.25716.11
第三者责任保险1,463.0038.25559.60
玻璃单独破碎险204.1038.2578.07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280.8338.25107.42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72.0038.2527.54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480.0038.25183.60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95.0038.2574.59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219.4538.2583.94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46.8038.2517.90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29.2538.2611.19
合计实际金额1,859.96,其中:预算内1,859.96,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质检总局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公司瑞丽营销服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保险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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