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a40ece815011">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人民政府、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6bbd94b2c37a2fb623">霞政文〔2019〕328号、霞发改审批〔2019〕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653320e0c">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9b491">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滨海新城

2.2工程建设规模: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包含 1.县行政服务中心及松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2.滨海新城邻里服务中心项目;3.霞浦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共计 3 个子项目。其中:

①霞浦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人文化宫的土建、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暖通以及室外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占地面积 6997.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5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38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00 平方米,配套机动车车位数 114 辆。建安工程投资额暂按4700.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284.53万元、安装工程费43.93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72.21万元)

②滨海新城邻里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邻里中心以及公建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建筑总面积 217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636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5380.00平方米,配套机动车车位数 120 个。建安工程投资额暂按9111.6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345.96万元、安装工程费68.2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697.52万元)

③霞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及松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24 小时智能化自助设备区、窗口服务区、综合服务区、档案存放专区、管理层办公区、公共资源交易区、项目评审室、数字办办公区、金融机构服务区、机房等功能分区以及松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用房等。总用地面积 12204.30 平方米(18.306 亩),建筑占地面积 37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2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0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200.00 平方米,配套机动车车位数 201 个。建安工程投资额暂按19133.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327.9万元、安装工程费4866.7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939.34万元)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84158a">本项目监理费暂按建安工程投资额32946.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4958.39万元、安装工程费4978.87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3009.07万元)作为计算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以霞浦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审核结论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下浮-40%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284a6ca4bed73b40b75786">《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下浮4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32946.33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4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根据监理人员现场实际派驻人员签到情况,依据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5最低工日标准的50%计取监理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431d8fddbc8e021338d0">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451ea********58c328a">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c44ea40afa58b8e06e9d984b0">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c30b6">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1a2c5befeb4c25878">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428c215c898f31b6d2">(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9〕4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ef180d4a647">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 00:00:002020年8月29日 00:0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220.161.207.254: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4464e72980ec6a44eb2ccfd">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7ba648f2a070428dd80243ce">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详招标文件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a324c9496b412f61cf71690">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太康路 105 号,邮编:********3a22abe">/

电子邮箱:/

电话:151*****555,传真:********">/

联系人:********1505775816da5">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359039099,传真:/

联系人: 叶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220.161.207.254:8090/ndhy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太康路 105 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博物馆一层

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047004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有关修改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因2020-04-03宁德市住建局发布的《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宁建筑〔2019〕8号文已废止不适用。所以原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闽建筑[2015]29号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且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调整为:“银行保函形式:按闽建筑〔2013〕29号文规定执行,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文件第50页3.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且具备房屋建筑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得5分,否则得0分。修改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5分,否则,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第74页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4、招标文件第74页6.2条款修改为:工期延长及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方法同招标文件第6页2.5.2关于保修阶段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第78页19)“施工时现场监理人员应与投标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承诺人员保持一致”修改为:“施工时现场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承诺人员保持一致”。
6、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统一修改为:“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tReporttttttt

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0年9月17日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1*****55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联系人: 小李

电 话: 0593-291631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1、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分;2、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8分;3、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8分;4、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33分;5、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6分;6、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6分;7、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6分;8、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95.33分;9、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5.33分;10、中融固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94.67分。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相关个人工程业绩(如有时)、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龚纯周

相关个人业绩:新余优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35007096

七、中标候选人的同类同等工程业绩(如有时)

①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究中心建设项目;②新余优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③福安市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小区1-3#生产车间、5#办公楼、6-11#生产车间。

八、中标候选人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服务费:*******.40元

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张竹生、王庭亮、陈志伟、王日明、卢圣勇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2、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总监未在投标截止前到场签到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证书原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34第4.1.5条款规定,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视为放弃投标。 3、监管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3-8859736。

十二、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8日 至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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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0年9月17日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1*****55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联系人: 小李

电 话: 0593-291631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1、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分;2、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8分;3、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8分;4、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33分;5、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6分;6、惠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6分;7、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6分;8、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95.33分;9、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5.33分;10、中融固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94.67分。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相关个人工程业绩(如有时)、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龚纯周

相关个人业绩:新余优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35007096

七、中标候选人的同类同等工程业绩(如有时)

①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究中心建设项目;②新余优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③福安市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小区1-3#生产车间、5#办公楼、6-11#生产车间。

八、中标候选人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服务费:*******.40元

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张竹生、王庭亮、陈志伟、王日明、卢圣勇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2、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总监未在投标截止前到场签到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和注册监理师执业证书原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34第4.1.5条款规定,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视为放弃投标。 3、监管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3-8859736。

十二、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8日 至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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