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一化学楼、第二化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兰州大学第一化学楼、第二化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第一化学楼、第二化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20年09月18日12:15
评审专家名单庄虹、万城亮、李一男、辛正芳、余建华
总中标金额¥110.86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9*****268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ZU-2020-105-FW-GK (招标文件编号:LZU-2020-105-FW-GK)

二、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第一化学楼、第二化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兰州东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12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兰州东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化学楼物业服务第一、第二化学楼1.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讲究职业道德,注意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和穿工作服作业。
3.履行保洁员职责,按照清洁保洁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及要求标准做好工作,保证分工区域的清洁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4.服从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团结同事,服务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互相帮助。
5.上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得离岗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应向公司请假或临时找人接替工作,不得因个人私事延误工作。
6.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走廊大声喧哗,做到“三轻”即走路轻、讲话轻、操作轻,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注意节水节电,杜绝浪费,爱护公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甲方财物(包括楼道摆放待报废资产);因乙方工作人员盗窃、侵占、挪用、损害等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受损财产市场价格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以冲抵赔偿金额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对于乙方工作人员的盗窃、侵占、挪用、损害等违法或犯罪行为,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8.熟悉各类地面、物品的保养方法和清洁设备的使用方法,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甲方管理人员,并协助进行处理。
9.下班前须将各种卫生用具清理一次,保证摆放整洁。
10. 不得在工作环境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
3年1. 对公共区间及公共会议室实行标准化清洁及日常保洁服务,每日打扫2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打扫4次楼内大厅,公共会议室不使用时每日打扫1次,使用后立即打扫。
2. 卫生间保洁:每日四次,间隔2小时对卫生间循环清洁,避免异味,保洁时摆放醒目标识,发现设备器具损坏、堵塞,及时上报。
3. 垃圾桶保洁:在楼内饮水机、学生休息区、卫生间合理布设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对垃圾桶及周围地面每日清洁一次,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无异味,出现较多垃圾时,随时清理。
4. 标识、宣传牌、灯箱、信报箱保洁:标识、宣传牌等每周擦拭1次。
5. 定期将楼内公共区域垃圾向外清运、转运。
6. 院内公共部位及楼内公共区间无乱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7. 负责对工程施工人员、仪器试剂供应商等的环境卫生、楼内秩序进行监管。
8. 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在楼梯口铺放防滑铺垫,及时清扫雨雪,保证道路畅通。
9.电梯保洁:每日四次,对按键进行消毒,对轿厢地面扫拖保洁,对轿厢内外门、墙壁擦拭清洁。
10. 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虹、万城亮、李一男、辛正芳、余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大学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89*****268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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