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师大附中舞台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安师大附中舞台设备中标结果公告
安师大附中舞台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0HW8148
二、项目名称:安师大附中舞台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夏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14号
中标金额:66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LED显示屏 品牌:华夏显示 规格型号:P2.5 数量:93.9平方米 单价:5000元/平方米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蔚有华、邵定红、杨才兔、杨路、方以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
收费金额:79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县湾沚镇世贸大厦,联系电话:182*****15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中国通信服务安徽公司大堂展厅LED大屏采购安装;买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分公司;合同金额:600523元;签订时间:2019年9月26日。
(2)合同名:芜湖县湾沚镇民主社区党群服务中心LED显示屏项目;买方:芜湖县湾沚镇民主社区;合同金额:346800元;签订时间:2020年1月20日。
(3)合同名:镜湖区各校LED显示屏系统采购及安装合同;买方:芜湖市赛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40000元;签订时间:2019年10月2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82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139*****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芜湖县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刘工 182*****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139*****64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标签: 舞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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