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0-标志标线护栏维护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0-标志标线护栏维护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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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0年标志标线护栏维护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新发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4幢2单元4-2-40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按第六章基础单价表格中各项目限价基础上,全部收费项目统一按 89%计取。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2020年标志标线护栏维护。服务范围:工作区域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服务要求:(1)道路标志、标线维护,是对工作区域内道路交通标志主要部件标志杆、标牌面、附属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交安设施提供基础开挖、制作、运输、安装、更换、维修等工作;对道路标线施划、覆盖翻新、清除、修补等工作;(2)道路隔离栏维护,是对属天府新区公安分局管辖的既有道路隔离护栏实施维护维修,并按照业主需求,设置隔离桩、隔离护栏等隔离设施。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服务标准:(1)按照国家标准对新设置、整体更换的交通标志标牌提供主件和附属材料,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设计要求或现场交底要求组织运输、基础开挖、预埋件、标志制作和安装、回填、浇筑标志杆基础底座及路面恢复。(2)对需要维修翻新或部分更换的交通标志标牌提供附属材料并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制作修复,修复后标志除特殊要求外应与修复前标志标牌保持一致,同时符合交通管理工作需要。(3)对需要拆除的标志进行拆除、装卸、运输。(4)对采购人经第三方检测合格的可利用物资进行翻新、改造和安装,并且优先使用,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对中标人提供的新产品应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质量和材料证书。(6)在质保期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投标人需进行维护、修复。(7)对必须进行无损探伤技术指标检查的钢结构,做好检查记录,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查报告,并报采购人备案。(8)拆除设施需交回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统一保管。(9)对道路已有交通标线按照任务要求进行清除、补划、覆盖、翻新。(10)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新施划交通标线。(11)在质保期内,定期对标线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复。(12)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应急工程任务。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宋莲英、邹文林、冯大辉、邹天宝、高漆(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三年预算总金额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216万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编号:********。2、采购预算品目为C1302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3、监督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 。4、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次采购项目中所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是: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7、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项目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检测,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将被拒绝进入活动现场。8、2020年预算金额:368.8万元,最高限价:投标人按折扣率报价,且不超过100%。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新区正东下街33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希;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尼克、周希 | ||
电话: | ***-********-818、81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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