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长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18日18:36 |
评审专家名单 | 无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育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丰县杨庙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成 |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ACCHZ00248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2号富邦国际创新科技产业园J6栋厂房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玖仟元整(¥479000.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锐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二环路与合欢路交口亿诺商务中心1504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大中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柒拾陆万元整(¥*******.00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满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经开区凌湖路2号86栋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肆万陆仟元整(¥4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第1包:
名称:麻醉机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台 单价:479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2包:
名称:手术显微镜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台 单价:285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3包:
名称:医用钬激光治疗仪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3台 单价:330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4包:
名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台 单价:446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留喜,邵芙蓉,姜涛,陈本柱,孙永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第1包安徽省鸿之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784元、第2包安徽省锐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420元、第3包合肥大中进出口有限公司27488元、第4包:安徽满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352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长丰县杨庙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十、附件
********&FileCode=Z230&ClientGuid=e706178c-73ef-47fc-a95d-dcbf05dc6be0&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ignore="1">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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