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JZ-********0085-1 采购人(全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星沙污水处理厂水泵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008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1 | 轴流泵 | 1、井筒内径10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2500m3/h,扬程12m,额定功率≤132KW,重量≤1800kg,配套电缆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3、电机轴承。4、叶轮 | 台 | 1 | 204800 | 2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2 | 轴流泵 | 1、井筒内径1000mm,出水口径6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3400m3/h,扬程6.75m,额定功率≤90KW,重量≤1600kg,配套电缆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台 | 1 | 98800 | 3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3 | 轴流泵 | 1、井筒内径790mm,出水口径6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2170m3/h,扬程6.75m ,额定功率≤55KW,重量≤1600kg,配套电缆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台 | 1 | 67500 | 4 | 潜污泵1 | 离心泵 | 1、出水口径3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1350m3/h,扬程10m,额定功率≤55KW,重量≤1250kg,配套电缆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3、叶轮 | 台 | 2 | 196900 | 5 | 潜污泵2 | 离心泵 | 1、出水口径5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2200m3/h,扬程12m,额定功率≤110KW,重量≤1800kg,配套电缆满足现场实际需求。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台 | 1 | 120700 | 6 | 潜污泵3 | 离心泵 | 1、出水口径500mm,最佳工作点:流量2200m3/h,扬程10m,额定功率≤90KW,重量≤1800kg,配套电缆8m。2、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台 | 1 | 109300 | 合计金额小写: 79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合同金额 (1)合同含税总金额小写:?798000.00元 ,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圆整。该费用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具体标的(以下价格均为含税价)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1 | 蓝深 | 600HQB-50 | 台 | 1 | 120000 | 120000 | 安装位置:进水提升泵站,湿式安装,水泵须与现有井筒、动力电缆、控制柜等匹配,配套提供备用易损易耗件。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 | 蓝深 | 600HQB-50 | 套 | 4 | 7100 | 28400 | 电机轴承 | 蓝深 | 600HQB-50 | 套 | 2 | 13000 | 26000 | 叶轮 | 蓝深 | 600HQB-50 | 个 | 2 | 15200 | 30400 | 2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2 | 蓝深 | 600ZQB-85 | 台 | 1 | 81000 | 81000 | 安装位置:中间提升泵站,湿式安装,水泵须与现有井筒、动力电缆、控制柜等匹配,配套提供备用易损易耗件。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蓝深 | 600ZQB-85 | 套 | 1 | 17800 | 17800 | 3 | 井筒式 潜水轴流泵3 | 蓝深 | 500ZQB-70 | 台 | 1 | 59800 | 59800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蓝深 | 500ZQB-70 | 套 | 1 | 7700 | 7700 | 4 | 潜污泵1 | 蓝深 | WQ1350-10-55 | 台 | 2 | 85000 | 170000 | 安装位置:三期工艺回流污泥泵,须与现有动力电缆、控制柜、导杆、底座等匹配,配套提供备用易损易耗件。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蓝深 | WQ1350-10-55 | 套 | 2 | 9700 | 19400 | 叶轮 | 蓝深 | WQ1350-10-55 | 套 | 1 | 7500 | 7500 | 5 | 潜污泵2 | 蓝深 | WQ2200-12-110 | 台 | 1 | 111800 | 111800 | 一期工艺回流污泥泵站,须与现有动力电缆、控制柜、导杆、底座等匹配,配套提供备用易损易耗件。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蓝深 | WQ2200-12-110 | 套 | 1 | 8900 | 8900 | 6 | 潜污泵3 | 蓝深 | WQ2200-10-90 | 台 | 1 | 99600 | 99600 | 一期工艺内回流泵,安装于生化池的好氧池,须与现有动力电缆、控制柜、导杆、底座等匹配,配套提供备用易损易耗件。 | 上机封、下机封、密封圈、电机轴承 | 蓝深 | WQ2200-10-90 | 套 | 1 | 9700 | 97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星沙污水处理厂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货到现场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内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10%。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长沙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08-7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第三章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 第三章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三章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实施地点:星沙污水处理厂内。 | 第三章 第9.2(1) 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三章 第9.2(3) 项 | 响应时间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三章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3">付款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内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内甲方付合同总额的1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 第三章 第14.2(6) 项 | 伴随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第三章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第三章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经开区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96号向阳门第1栋2单元6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