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数据中心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大数据中心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02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大数据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目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以“统筹规划建设、统一标准规范、整合数据资源”为原则,以构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筹协调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打通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申报审批、调度管理等全流程,构建"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验收、统一评价"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推动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标统筹、规范、高效管理,减少投资浪费、推动系统融合、促进数据共享,为推动政务投资信息化集约高效发展、加快构建数字政府提供强大的动能,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具体详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规格型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1.1

全市项目分析

定制

1

35000

35000

1.1.2

重点项目分析

定制

1

35000

35000

1.1.3

其他统计分析

定制

1

20000

20000

1.2.1

工作看板

定制

1

20000

20000

1.2.2

个人事项

定制

1

20000

20000

1.2.3

全生命周期轴线

定制

1

25000

25000

1.3.1

全市发展规划管理

定制

1

25000

25000

1.3.2

专项发展规划

定制

1

25000

25000

1.3.3

中长期项目库

定制

1

25000

25000

1.4.1

年度申报时间设置

定制

1

12500

12500

1.4.2

项目申报

定制

1

20000

20000

1.4.3

年度计划项目包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4.4

项目备案

定制

1

20000

20000

1.4.5

试点项目申报

定制

1

20000

20000

1.5.1

项目可研评审

定制

1

30000

30000

1.5.2

项目初设及概算评审

定制

1

30000

30000

1.5.3

项目变更审批

定制

1

30000

30000

1.6.1

项目信息登记

定制

1

20000

20000

1.6.2

项目实施方案

定制

1

20000

20000

1.6.3

项目常规汇报

定制

1

30000

30000

1.6.4

项目日常管理

定制

1

30000

30000

1.6.5

初验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6.6

试运行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6.7

竣工验收申请

定制

1

20000

20000

1.6.8

终验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7.1

项目报送与报备

定制

1

20000

20000

1.7.2

风险问题管控

定制

1

30000

30000

1.7.3

项目统筹

定制

1

20000

20000

1.7.4

贯标培训

定制

1

20000

20000

1.7.5

竣工验收

定制

1

30000

30000

1.8.1

申请受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8.2

方案评审

定制

1

20000

20000

1.8.3

部署实施

定制

1

20000

20000

1.8.4

云化测试

定制

1

20000

20000

1.8.5

业务割接

定制

1

20000

20000

1.9.1

专家库管理

定制

1

30000

30000

1.9.2

服务工单管理

定制

1

30000

30000

1.9.3

知识库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9.4

会议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9.5

设计公司管理

定制

1

12500

12500

1.10.1

单位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0.2

权限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0.3

角色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0.4

账号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0.5

模板管理

定制

1

30000

30000

1.10.6

字典表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0.7

项目信息管理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1

全市发展规划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2

专项发展规划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3

项目申报进展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4

项目可研审查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5

专家库概览视图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6

项目统计展示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7

项目进度展示

定制

1

20000

20000

1.11.8

日周月报查看

定制

1

20000

20000

1.12.1

长沙市“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定制

1

15000

15000

1.12.2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

定制

1

15000

15000

1.12.3

“我的长沙”APP系统

定制

1

15000

15000

合计报价(元)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01 ——2024-02-01
3.2 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项目期限:

①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开发、测试、部署和上线运行,甲方应当在乙方完成上述阶段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经初验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初验合格。

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工作,承建单位于试运行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于收到试运行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试运行评价意见。

达到竣工验收前提条件且试运行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有权机构出具竣工验收意见,有不合格项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全部项目验收合格。

②质保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承建单位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运维服务。质保运维期满后承建单位应完成所有质保运维期资料移交工作。

注: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84,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系统开发完毕并上线运行,经初步验收合格,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初步验收报告》办理初验款项支付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初验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即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84,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初步验收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且达到甲方要求,则在试运行期结束后适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款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5%,即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48,000.00元(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正常运行三年(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支付合同总额的5%,即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4,000.00元(大写:陆万肆仟元整)。
4.2收款账户: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要求及标准。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需与甲方提出的需求相吻合。

(3)质保运维期:自系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运维服务。质保运维期满后乙方应完成所有质保运维期资料移交工作。

(4)质保运维期内,软件系统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和技术支持,乙方对甲方数据分析方面的个性化需求能及时响应。质保运维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10分钟内对用户单位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6)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乙方必须提供2人及以上的开发团队服务,合同中所有软硬件系统质保运维期均为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运维期内,提供至少1人的质保运维服务,服务人员应具有本类项目开发运维经验并经过甲方确认。质保运维服务还包括对日常数据采集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7)本项目中,本产品为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其知识产权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源代码。

(8)乙方需制定详细的运行维护方案和运行维护规范,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该方案成为中标方日常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

(9)乙方必须提供满足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乙方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11)由于系统涉及到的业务人员数量多、范围较广,因此在实施培训阶段,乙方应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分步的组织培训工作;对于其他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应整理相应的资料放在网站上供下载学习。从而实现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人员全面展开实施培训工作。

(12)乙方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13)乙方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为系统管理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14)兼容性要求重点考虑并分析用户端的兼容性,包括不同终端(移动端和电脑端)、不同浏览器的兼容性。平台兼容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兼容Chrome、FireFox、360、Safari,等浏览器。

(15)等保要求:随着等级保护制度2.0时代到来,本项目的安全建设根据《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等级保护要求,确保本项目动态的符合公安、网信等监管部门的合规准则。同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安全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并强化安全组织、管理、技术和安全运营服务四个方面的保障能力。

(16)数据安全要求:系统建设要符合政府对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可靠安全保障体系,对非法入侵、非法攻击和网络计算机病毒应具有很强的防范能力。确保软件经过严格的身份认证,并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对数据安全和操作安全加以保护,提供统一的系统入口,实现单一登录,提供集中的用户认证和权限控制,严格规范使用权限,杜绝非授权操作,避免数据信息遗失或被篡改。采用集中存储和集中备份,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

(17)网络安全要求在网络安全要求方面,除采用内外网逻辑隔离,还需部署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杀毒软件等来保障本项目的网络安全。

(18)密码安全要求需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要求,新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国产密码进行保护,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定期评估,在项目规划、建设、运行等阶段,遵循《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0054-2018)标准规范,依托长沙市政务云的统一身份网络信任安全服务平台、利用国产密码技术实现安全接入、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以及数据加密、电子文件管理等安全需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等保测试、软件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中标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采购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中标单位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单位返工直至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项目验收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暂行)》(长数管发〔2020〕8号)及相关验收要求、标准、规范执行。

1、乙方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试运行。

2、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

(1)项目所有系统必须经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等保测试、软件测试、密码应用评估),检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解决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第三级标准;

2)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提交本项目的所有成果,以及项目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应以存储介质提交项目全套软件产品以及配套的文档,提交应属于甲方共有的知识产权的所有系统源代码。

3、 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具体验收方法按照长沙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

4、 项目验收中,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亦成为本项目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乙方的承诺及投标文件、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成为本项目验收依据。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存在异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7.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每日逾期一日,甲方同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的2倍及逾期时间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即违约金),但是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迟的情形除外。乙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双方共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7.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逾期组织验收工作,并由此造成付款延期的,按7.1处理。

7.3 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度完成建设期有关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进度的(不可抗力、甲方责任因素除外),甲方有权认定乙方违约,每逾期1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05%作为违约金。

7.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条款造成的违约,有扣款或违约金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或损失超过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双方共同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损失鉴定,按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 不可抗力因素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2 本项目服务中的人员费用实行包干制,乙方的投标价格已经包括所有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资料费、税费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1.3 第9条“组成合同的文件”除包括已经表明的8条内容外,增加招标文件作为组成合同的文件。

11.4 第8条“人民法院”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11.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本协议未明确事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1.7 履行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质保运维期,因格式限定,3.1中仅标明理论期限,实际履行期限终点为三年质保运维期结束之日。

11.8 乙方在实施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质保运维期等各环节),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现场往返途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1.9所有合同金额均为含税金额,每次付款前提还包括: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项财政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且中标人已开具并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

11.10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现状、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维护、人员培训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市政府一办二楼东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8号二层2002室
法定代理人:陶路法定代理人:贾朝心
委托代理人:匡灵喻委托代理人:伍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管理系统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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