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细则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120157 项目包号:第?包本项目的评标,由专家根据投标方案和投标产品的性能、价格、售后服务、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及投标?的资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客观分部分由评委会共同认定,独立打分,如个别评委有异议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投标?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各分项如下:?、商务部分(客观分) (共5.0分)商务部分(5分)(客观分)(?)标书质量(0-2.0分)标书质量(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易读性,标书编制是否是否采用双面打印) (0-2分)(?)合同执行能?、投标?业绩(0-3.0分)合同执行能?、投标?业绩(0-3分) 投标?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合同证明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个同类型的?于本项目预算规模的合同案例加1分,本项目最高得分为3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自身的合同案例,即案例合同的?方必须与投标?的名称完全?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服务部分(客观分) (共16.0分)服务部分(16分)(客观分)(?)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0-4.0分)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内容(4分) 1、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视情况得0-2分; 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3、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委会共同认定可适当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分。(?)系统服务保障体系(0-4.0分)(?)投标?具有完善的系统服务保障体系(4分):最终系统运行地服务能?、 服务网点的地域布点与最终用户分布的适应性(在最终系统运行地有足够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程技术?员)(0-4分)。(三)项目队伍?员要求(4.0分)1、项目经理素质分(0-2.0分)1、项目经理素质分(最高为2分) A、项目经理具有PMP资质或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0-1分) B、项目经理从业5年以上(0-1分)2、主要技术?员素质分(0-2.0分)主要技术?员素质分(最高为2分):项目团队主要技术?员从业五年(含)以上,所有技术?员从业两年(含)以上(0-2分)(四)项目进度及技术培训(4.0分)1、项目进度(0-2.0分)项目进度规划设计合理,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2)分2、技术培训(0-2.0分)技术培训方案设计合理,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2分)三 、技术部分 (共49.0分)技术部分:提供最?限度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系统建设长远发展的解决方案。对此解决方案实用性的评估取决于投标?对其所能拥有或能够提供的产品和既有解决方案的描述(49分)(?)投标?项目技术方案评价(0-42.0分)(?)投标?项目技术方案评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满分,每?项细微负偏离扣0.5分,正偏离的加分分值可由评委会共同认定确定。)(42分)(客观分)(?)系统集成方案(7.0分)1、系统集成方案描述清晰度(0-3.0分)1、系统集成方案是否描述清楚,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现状和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准确,充分考虑用户需求(0-3分)2、系统集成方案的完整性(1.0-2.0分)2、系统集成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计划及?员安排等(1-2分)3、实施方案设计(1.0-2.0分)3、实施方案设计包括负责整个软硬件系统设计、交货、安装、调试、培训,运维,保证系统质量并提供系统后期运维技术支持。实施?员分?合理,?程计划和进度科学合理性(1-2分)四、价格分 (共3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通用货物类招标文件范本(
********版)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GC-HG120157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〇??年六月目录第?部分:投标邀请 第?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总则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费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保密和披露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 第六部分: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部分投标邀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提交密封投标。?、项目编号:GC-HG120157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1、 本次招标共1包。2、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自行承担。3、 履约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其余事项详见合同文本。 4、 履约地点:北京市(采购?指定的地点)。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即日起至2012 年8月8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2-08-08 9:00:00 (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08-08 9:30:00 (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届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准时到场参加。七、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采购?名称: 胡骏采购?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联系电话:
******** 采购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街22号院1号楼五层采购?处邮政编码: 100017项目联系?: 王秀珂联系电话:
********第?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采购?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投标?的资质要求无3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但同?品牌产品的生产?家只能授权不超过?家代理商投标。4 代理商应提交资料网络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存储、VPN密钥、服务器、服务器机柜、机柜灭火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数据库企业版应提供3年原?售后服务,并出具原?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本表第5项已要求,应分别提供本表第5项所列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只能授权不超过?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5本次招标需要提供?家授权的产品清单 应用防火墙、存储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7投标?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 投标?应答索引表;2、 *投标函;3、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5、 *按照“投标?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持证?即投标?公章);6、 *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持证?公章,代理?提供的?商文件上同时还须加盖代理商即投标?公章);7、 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持证?公章,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则代理商提供的?商文件上除持证?公章外同时还须加盖代理商即投标?公章,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鉴定(认证)制度的货物提交)8、 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系列等)文件(复印件加盖持证?公章,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则代理商提供的?商文件上除持证?公章外同时还须加盖代理商即投标?公章);9、 提供开标日起近三年内,与本项目相当或更?规模的同类型产品采购项目案例介绍(项目名称、项目基本内容、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地址、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项目金额等),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10、 商务条款偏离表;11、 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8投标?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 *开标?览表; 2、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3、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 投标?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5、 投标货物的说明书等技术文件;6、 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特殊?具及备件清单;7、 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计划表(货物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8、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9、 投标?服务项目偏离表; 10、 投标进?产品清单11、 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9投标?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体系(详细说明投标?、生产?商在最终供货地的服务能?;服务网点的地域分布等)、原则、目标、内容(如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与更换、响应时间、网络系统故障报告和预防、软件版本升级与增强、保修期满后的技术支持 2、技术规格响应 。货物的来源地;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家名称和国别); 。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具清单(应提供货物从开始使用起至质保期满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及特种?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及特殊?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3、集成实施方案; 4、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方案; 5、实施?员组织规划及参与?员简介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0 投标保证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12是否允许投标?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交由他?完成否13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18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15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正本1份(此外,本项目需要提交1份电?文档)16 是否允许进?产品投标 否17 节能环保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 中?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符合从业?员300?以下或营业收?10000万元以下条件的为中?微型企业(提示:根据具体品目选取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微型企业。19是否允许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与融资担保允许。详见投标?须知9.3和9.4条。20 其他事项本项目预算?民币
******* 元,超过此预算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本表内容若与投标?须知中的内容不?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总则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 “采购?”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条。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 “潜在投标?”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 “投标?”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3. 合格投标?的条件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 投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6) 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条规定的资质条件。3.3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制造的,下同)投标,以及多家代理商参加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规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条。如果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1)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如果本次招标需要代理商提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家授权的设备清单提供授权。3.4 具有法?资格且与其他法?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的特别规则如下:(1) 同?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公司等(非控股?公司除外),只能由?家参加同?分包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只保留其中?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公司?并拒绝。(2) 法定代表为同?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含?公司的?公司),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时,评审委员会择优选择?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3) 凡直接投资参股、代建、管理货物采购?的法?,不得在?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其具有独立法?资格的关联企业可以参加?程的投标。(4)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要求,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施?经历与业绩,在设备、?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2)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3) 由不同专业的投标?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的应答材料确定。(4)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中心与采购?承担连带责任。(5) 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中心与采购?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且?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中心与采购?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6) 联合体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7) 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并拒绝。3.6 投标?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的,应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登记。3.7 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4. 投标费用4.1 投标?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未回复或采购中心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应当推定投标?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部分 投标邀请;第?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7.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投标?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货物安装使用环境的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或采购?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中心或采购?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2 按照责权利相?致原则,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提出,则投标?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中心提出,则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中心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或采购中心进行处理。7.3 采购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中心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种方式,统?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部分)潜在投标?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4 采购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7.5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五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重新发出通知。7.6 采购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中心?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采购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均具有约束?,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中心和投标?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7 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中心将向所有已通过公告等方式领取或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 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作出的本?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至9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投标?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统?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承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见本文件前附表第10条;如收取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1) 投标?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信汇、电汇、银行汇票、投标担保函。请勿使用转帐支票、现金等方式。收款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银行账号:
****************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信汇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在开标前办理向采购中心上述指定帐户汇款的手续,在投标现场凭汇款复印件领取采购中心有关凭据(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 投标?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2)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中国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投标?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不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 投标保证金?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6) 在公布中标结果后,未中标的投标?请持A、国家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资金往来发票(客户名称填“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往来项目填“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B、采购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开标时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并附经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公司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到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并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时间:周?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西城区西安门?街2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府右街北?向西100米路南);联系?:张晓娟,袁文琳,联系电话:
********,
********。(7) 中标?除持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采购合同副本,经采购中心项目负责?签字确认后,凭中标通知书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8) 经财政部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协商,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中央本级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其他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刘荧,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原金玉?厦)写字楼19层,电?信箱:liuying@guaranty.com.cn。9.4 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 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可以采用转帐支票或履约担保函的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原则上不再收取质保金,不再预留尾款。(2) 投标?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协商。9.5 投标报价(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自行承担。(2) 投标?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览表。(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如果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 投标?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签署。(5) 投标?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6)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自行设计。投标?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中心或采购?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8)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6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交由他?完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条。 投标?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交由他?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 投标?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0.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的责任。10.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0.4 开标?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 投标?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步审查的要求。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投标?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 投标?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名称全称相?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2.3 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上指定位置填写投标?全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签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2.4 投标?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对某?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5 投标?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 如果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为存储介质,并在盘面标注投标?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投标文件电?文档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色电?文档,且清晰易读;(2) 投标?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电?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严格?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文档不?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为准。12.6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的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由投标?代表签字的,投标?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2.7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12.8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投标?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处应有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全称。(2) 为方便开标评标,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应单独放在另?密封信封内,封?处应有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全称,并注明“开标?览表”字样。(3) 为方便开标评标,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单独密封,封?处应有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全称。(4) 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交)的有关凭据单独密封。13.2 如果投标?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14. 投标截止时间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绝接收。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 投标?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 投标?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字样。1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 16. 开标16.1 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代表、投标?代表及有关?作?员参加。16.2 投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6.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6.4 开标时,应当众宣读投标?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5 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确认。六、评标步骤和要求17. 组建评标委员会17.1 采购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以上(含五?)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17.2 采购?或采购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采购?只能以采购?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中心?作?员不得参加评标。18.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18.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1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偏离或保留。(2) 重?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致,而且限制了采购?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 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B、 本文件“投标?须知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C、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D、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 重?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8.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4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文档不?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如与正本不?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致的,以开标?览表为准。(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写金额不?致的,以?写金额为准。(3)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具有约束?,投标?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 投标的澄清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19.2 投标?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或投标?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9.3 如评标委员会?致认为某个投标?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0.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0.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1. 确定中标?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并标明排列顺序。21.2 采购?应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中标?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的中标候选?因不可抗?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依次类推。21.3 采购?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中标?。21.4 采购中心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作日内将评标结果送采购?。采购?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五个?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22. 评标过程要求22.1 在评标期间,投标?企图影响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 关于投标?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进?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财政部门反映。24. 采购项目废标2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 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不足3家的;(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 因重?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24.2 废标后,采购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七、签订合同25. 中标通知25.1 中标?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和中标?具有同等法律效?。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 采购中心同时向其他投标?发出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 签订合同26.1 中标?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签订中标合同。26.2 中标?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签订合同。中标?不得再与采购?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 采购?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可与采购?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 中标??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26.5 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6.6 中标?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中心备案。?、中标服务费 27. 中标服务费27.1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因素。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28. 发生下列情况之?,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撤回其投标;(2) 中标?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 中标?与采购?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 投标?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29. 投标?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29. 投标?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29.1 投标?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向采购?或采购中心提出询问。29.2 招标程序受《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3 投标?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出7个?作日内提出。投标?已经参与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29.4 若投标?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或采购中心提出。29.6 质疑?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质疑?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 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3) 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29.7 质疑书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出现,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29.8 质疑书的递交应到采购中心办公室递交原件,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街22号,联系电话:010-
********;传真或复印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9 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可不予受理:(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 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4) 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5)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签署本?姓名或印盖本?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姓名或印盖本?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6)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或联系方式的;(7) 质疑事项已经进?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8)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10 采购?或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29.11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中心应驳回质疑:(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2)质疑?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就同?事项?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29.12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中心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不良记录名单,在?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13 质疑投标?对采购?或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30. 保密和披露30.1 投标?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外传。30.2 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员披露。30.3 在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企业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投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本项目评分标准为:评 分 因 素 分 值 分 配商 务 部 分 详见评分细则服 务 部 分 详见评分细则技 术 部 分 详见评分细则价 格 分 详见评分细则合计 100分 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详见: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技术指标第六部分中 标 合 同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药典委IT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12015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 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前附表(三) 投标?提交的投标函格式(四) 货物规格响应及报价表(五) 项目实施方案(六) 培训方案(七) 验收办法(?) 中标通知书(九) 货物需求、到货地点收货??览表?、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致。三、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民币:___________元 (?写),___________元(?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五、付款方式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详见合同前附表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合同前附表。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生效。履约保证金额: ___________元 (?写),___________元(?写)。甲方: ?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采购?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项目编号 GC-HG1201573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4 三、1 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民币元(?写:元)。5 四、3 付款方式1、 到货、检验后付款:合同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到位、试运行完成,经甲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七个?作日内,甲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8%,即?民币 元(?写:?民币 元); 2、 保修期满后付款:合同货物的保修期(合同货物的保修期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期满后七个?作日内,甲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即?民币元(?写:?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6 五 交货1、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2、 运输方式 。3、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 。4、 其他约定事项:。7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1、 ?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个月。若?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虽有该期限的约定,但:仅为兜底约定;?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方特别约定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甲方在招标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2、 ?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天*( )?时(?作时间)。3、 ?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4、 如?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方应负责赔偿。5、 如?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切费用由?方承担。6、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8 九 违约责任1、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 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90%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90%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上述逾期超过20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90%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90%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等于比照中国?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两倍按日计算的金额的违约金。2、 其它违约责任 (1) 如任何?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2) 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3) 如?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若已经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则同时还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4)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当然地减少或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9 十?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 ?方: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 10 十七 争议的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1、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提起诉讼;2、由 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的应由败诉方承担。本项目选择第?种解决办法11 履约保证金1、 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作日内,以转帐支票或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的履约保证金。 2、 如果中标?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甲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第?的中标候选?,或重新招标。3、 若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如果中标?在与甲方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甲方将有充分理由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4、 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合格后(五)个?作日内退还中标?。5、 如?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2 审计及检查如果采购?要求,中标?应允许采购?检查中标?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资金、帐户和记录,并由采购?指定的审计?员对其进行审计。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方为中标?。甲?双方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 “项目”指详见合同前附表。2、 “合同”指甲?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3、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4、 “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方付费办妥清关、?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7、 “验收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8、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9、 “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甲方签署之日起,?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0、“第三?”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法?或其他经济组织。11、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2、 “招标文件”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3、 “投标文件”指?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采购中心接受的投标文件。14、 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从?方购买,?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附件?、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所列未曾销售并未曾使用过的、未曾返修过且新下线的、崭新的、正品合格品货物及相关服务。?、合同标的1、 甲方同意从?方购买,?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设备:No. 货物名称及规格 数量 产地及品牌 单价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施?现场安装期限: 天起始日期 年月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总价(?民币?写)2、 备件清单、专用?属具清单: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1、 合同总金额详见合同前附表。2、 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等费用,是在竣?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3、 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见附件?、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四、支付和结算方式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切费用均以?民币结算及支付。2、 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前附表4、 ?方在收到甲方每?笔付款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5、 如?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 除采购中心代为收货且事先书面同意代为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形外,均只应当由甲方或最终用户直接与?方付款结算,采购中心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或最终用户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中心追索。五、交货1、 ?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切相关的费用由?方承担。2、 ?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至交货竣?移交期间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切险”。即便若实际办理的保险与该要求存在不?致的情形,相关的风险亦均应由?方承担。3、 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员参加,如甲方不到场检验,?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合格交付甲方。4、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竣?交付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该竣?交付收货单或其它名城的该等收货单?式两份,甲方和?方各执?份。竣?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方承担。5、 ?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6、 在现场交货方式下,?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切后果负责。7、 交货日期详见合同前附表。若由于业主场地狭窄,?方必须根据总包方的?程进度和书面通知,安排制造、卸货和交货,否则引起的?内外库存费用等?切责任由?方负责。总包方应当根据自身?程进度,在洽当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方组织制造、交货和安装,如因总包方安排不当,其责自负。8、 运输方式详见合同前附表。9、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详见合同前附表。六、包装和标记1、 ?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2、 若合同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收货单位 货物名称 箱号/件号 毛重(千克) 尺?(长×宽×高,以厘米计) 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3、 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1) 装箱单2) 合同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4、 凡由于?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切损失。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1、 ?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 是用?流的?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 ?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接受) 相?致,同时,?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方??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 ?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4、 ?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5、 ?方提供的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方履约进度的依据。否则,?方应承认甲方的单方检验结果。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验收均不具有减少或免除?方质量相关责任的法律效果。6、 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三十日。7、 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方承担。8、 若甲方经进?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方,?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9、 ?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且除原设备提供的英文技术文档以外,其他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本。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7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10、 ?方承认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属于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国家规定的月数的时间周期的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若无上述时间规定则最低不应少于90天(3个月)。对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的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在招标时的要求,?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11、 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方承担。12、 甲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起?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关于本条的特别说明:本条中的服务时间,即相关的服务到达现场或完成维修?作所需的时间:?时、天数等,招标文件或有关保修服务的其它文件中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若无相关文件或相关文件中并无规定的,或有关的规定明显与本次采购的采购?的实际需求不符的,则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方对合同货物的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详见合同前附表。1、 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方不负保修责任,?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2、 如因?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方在现场的技术?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方承担。3、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方应负责赔偿。4、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方支付相关费用,?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5、 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方提出,?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6、 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7、 若由于?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8、 ?方保证,?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1、 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 若?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方发出违约通知书,?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 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 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4) 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5) 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方承担。6) 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方承担。3、 如果?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前附表。5、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前附表。6、 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8、 若?方通过协议、设立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第三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方与该等组织机构自行协商约定,但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情形下,?方与其任何?家该等机构?者之间的约定仅属于其内部分担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约定分担对外责任的办法,?方与该等机构?者对甲方、用户、相关第三方则应承担连带责任,而?方依据本合同原所应承担的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9、 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等法律规定。投标?或中标?或?方或?方代理商等均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采购中心、采购?或使用?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投标?或中标?或?方或?方代理商等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或中标?或?方或?方代理商等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采购中心、采购?、甲方、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上述该等责任同时亦均属严重违约责任。十、不可抗?1、 不可抗?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 任何?方因不可抗?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方,并须在不可抗?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影响的?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3、 发生不可抗?事件,任何?方均不对因不可抗?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影响的?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影响的?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联系方式1、 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合同前附表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合同前附表中的帐号,?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 任何?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中标?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中标?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中标?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 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方不得向第三?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三、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1、 任何?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4、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四、合同的终止1、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 不可抗?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 任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 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方应赔偿另?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五、法律适用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的有关条款。十六、权利的保留1、 任何?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七、争议的解决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详见合同前附表-争议的解决。2、 本合同甲、?双方?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中心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中心提起。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 双方协商?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 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中心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3、 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十九、合同的生效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负责?)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其它约定事项1、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2、 ?方当事?未经另?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中心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 本合同正本?式两份,甲、?双方各执?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副本?式四份,?份报财政部备案,?份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留存,交项目管理和财务各?份。4、 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保存,副本由甲方保存。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提交文件须知1. 投标?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承担。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的判断,决定投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5. 投标?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商务部分?、 投标?应答索引表(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调整);序号 项目 投标?应答内容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备注1 投标?注册资金 万元2 上?年度盈利 万元3 上?年度未偿还负债 万元4 第三方审计报告 有或没有5 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 有或没有6 同类型设备成功案例合同1 案例名称及合同金额:7 同类型设备成功案例合同2 案例名称及合同金额:8 同类型设备成功案例合同3 案例名称及合同金额:9 服务项目偏离表 -----(不需填写)-----10 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计划表(货物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不需填写)-----11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不需填写)-----12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有或没有13 ISO14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有或没有14 生产许可证 有或没有15 售后服务提供方 设备生产?商提供全部服务、提供部分服务或售后服务全部由投标?(为代理商时)提供 16 生产?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和年限 -----(不需填写)-----17 培训方案 -----(不需填写)-----18 投标?为货物提供零配件、易损件的价格和条件以及质量保证期满后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等其他费用的价格和条件-----(不需填写)-----19 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 -----(不需填写)-----三、 投标函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全称)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览表和电?文档。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览表。5. 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 我方承诺:开标?览表或投标书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按用户利益最?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7.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 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0.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2.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 我方承诺:采购?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5. 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与采购?、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作?员恶意串通的;(4) 向采购?、采购中心?作?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 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进行协商谈判的;(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代表姓名:投标?代表联系电话,e-mail: 投标?(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 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四、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住址)的(投标?名称)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投标?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投标?全称、投标?公章: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五、 投标?营业执照六、 按照“投标?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七、 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制造?家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提交)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设在(?家地址)的制造(投标货物名称和型号)的 (制造?家名称)在此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制造的上述货物就项目 (项目编号)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家名称:(加盖公章)授权?签字:日期:九、 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鉴定(认证)制度的货物提交)十、 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1、ISO14001系列等)文件十?、 案例介绍十?、 商务条款偏离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名称: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满足/不满足投标?公章: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注:本表格式可自制,若无商务偏离,请注明。十三、 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十四、 开标?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名称:包号:(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 价格单位:?民币元序号 名称 投 标 报 价交货时间 备 注1-1 货物费(硬件,含必需的配件)1-2货物费(第三方软件)(若有)2-1系统集成?程材料费(若有)2-2 ?程施?费(若有)2-3 安装调试费3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三年)4 培训费5 备品备件6 其它7 投标总价声明:开标?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投标总价?写金额:其中:进?原装产品总价: 环境标志产品总价:节 能 产 品 总 价 :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特别说明事项:投标?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十五、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表?、货物(硬件、第三方软件) (价格单位:?民币元)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模块或部件名称模块或部件描述模块或部件数量模块或部件单价设备列表单价设备数量折扣设备运费及保险费设备投标报价1……2……3…… ……4 合计说明 : 1、项7“设备列表单价”=项3+项4+项5+项6;2、项11“设备投标报价” = 项7“设备列表单价”×项8”设备数量”×项9“折扣”+项10“设备运费及保险费”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还应提供以下附件 : 1)专用?具清单及价目表 2)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 3)所需进?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表?、?程及技术服务费用(价格单位:?民币元)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报价1系统集成?程材料费(若有)2 ?程施?费(若有)3 安装调试费4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三年)5 培训费6 备品备件7 其它合计说明:1、 开标?览表中“投标总价”项应等于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表?中 “项11-设备投标报价”各项之和与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表?中“合计”项相加。2、 表中各单项应分别与开标?览表的各单项相符;3、 投标?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内容可另列表说明。 投标?(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表三:进?原装产品明细表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商 产地 价格(元)合计表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元)合计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表五: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元)证书号合计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确定;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十六、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包号货物名称及品目号 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差 备注投标?(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十七、 投标?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按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部分中的要求自行编写。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十?、 投标货物的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十九、 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具清单(此表请投标?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批量折扣等内容)?十、 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方案?十?、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1、投标?指定的中标后本项目总负责?姓名、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负责有关的咨询查询、签定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事务;1、 统?销售热线;2、 销售及售后服务代理网点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十?、 投标?服务项目偏离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如投标?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目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名称:包号:(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 投标进?产品清单?十四、 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附件1:1.1 中?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在投标?出现下列情形之?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民币 元(?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发生本保函第?条第(?)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造成投标?发生本保函第?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