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20-2021学年文科类教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学院2020-2021学年文科类教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0002-1
采购人(全称):长沙学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书畅教育图书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0-2021学年文科类教材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折扣率(%)
12020-2021学年文科类教材采购项目 书籍、课本见附件176
 合计金额小写: *******.8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贰拾叁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捌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①文科类教材书号、名称、出版社、作者、数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通知的要求送货。

②本项目预算总价为*******.8元,根据招标确定的码洋折扣率,在不超过预算总价的前提下,按照实际到货清单及折扣率76%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时间:交货时间:

所有计划内教材报单后三天内回告,除不可抗力外,每年春、秋季教材开学前十天(按照校历规定的学生报到时间)到书率达到 100%;急购、零购教材两天内回告,五天内到书。


3.2 履行地点:长沙学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在指定的时间内,根据教材出版发行时间,分期、分批及时将教材送至指定地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并负责完成加工工作。乙方自行承担其间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长沙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秋季教材到货、验收合格及退书后,当年年底前按教材码洋中标折扣后的价款一次性付款。春季教材到货、验收合格及退书后,当年秋季开学后按教材码洋中标折扣后的价款一次性付款。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联支行(湖南书畅教育图书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所有教材必须为正规出版物,且具有国家书刊号,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否则因此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5.2.2乙方发往甲方的教材,须做到书、单相符,一包一单,清单上应注明订购号、书名、册书、价格,每单共计册数、合计金额及清单汇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乙方提供的教材必须是甲方预定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并能提供出版社发行授权书、出库清单、原始发票、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3.2乙方发送的整包教材必须保持出版社出库原包装(打捆带、外包装、货签、封签、收发货单位名称等均不得涂改、更换或重新包装、打捆),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并附详细准确的送书清单一式三份。

5.3.3乙方提供的教材数量、金额、质量以双方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

5.3.4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所送教材出现差错或质量问题(缺页、倒装、破损等),乙方负责无条件退换; 因乙方提供数据不标准造成的重订,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教材,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书。

5.3.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将在3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保证甲方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甲方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6.2 乙方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如供书中发现盗版,有关部门的处理及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学校无关,学校拒付当年的全部书款。提供盗版教材、劣质教材,一经查实,将按合同赔偿。

6.3 因招生或转专业等原因造成教材多余或不足,乙方应负责当季所订教材的无条件退货或追订。负责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印刷质量(缺页、错页)等问题的清退调换。为减少库存积压,乙方应允许采购人无条件退还当季多余订购的教材。零购教材、退还教材的价格和折扣与中标折扣一致,其间产生的物流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等。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甲方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6.5 乙方不得以出版社或折扣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换或退回已分发的教材征订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分发给乙方其后的教材征订单。

6.6 如果教材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或出现盗版及其他大面积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写出公开的情况说明。

6.7 所有教材均须按甲方报订单要求的年级专业分门别类、清点数量后送到指定库房并上架。

6.8 教材实行零库存制,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当季多余订购教材的退书,学校误订、重订除外。

6.9 乙方中标后如不能履行上述各条服务承诺,除按合同要求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必须写致歉信向全校师生致歉。

6.10 乙方免费提供教师用书的使用,教师用书的数量以当季教材预定情况,按每60本学生用书配备1本教师用书确定。

6.11 乙方承担教材发放的损耗,损耗率在 0.5%左右。

6.12 乙方负责学生教材和教师教材的发放工作。

7.违约责任

7.1乙方如无法如期按质提供本项目的服务,终止合同并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为避免影响开学教材用书,甲方可根据其他各提供服务及供书质量的情况进行调整,由完成服务任务及时供书质量好的单位继续提供服务。

7.2如果乙方无法如期按质量提供服务,甲方要求能及时把该乙方的业务转给其他一家供应商完成,教材折扣按转入中标商的中标折扣计算。

7.3 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迟提供服务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提交服务成果,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3 份,乙方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贰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污损、倒装缺页,错字、错版、印刷等质量问题,乙方承诺2个工作日内免费到校更换,质保期内退、换、补书等所有上门服务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办理,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必须与甲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联系人:陈兰珍 ,联系电话:130*****539。售后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藩后街36号湘域国际中心2210室
法定代理人:杨小云法定代理人:陈兰珍
委托代理人:杨小云委托代理人:陈兰珍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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