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第JD2标段预中标结果

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第JD2标段预中标结果

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JD1-JD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省龙塘至琅塘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JD1-JD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JD1标段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JD2标段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9.23-2020.9.2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联系电话:****-********(基本建设处)

传真:****-********(基本建设处)

邮 编:410004

标签: 机电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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