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关于孙某某与日照市东港区前卞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书》中的经营权及地上附属物一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关于孙某某与日照市东港区前卞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书》中的经营权及地上附属物一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关于孙某某与日照市东港区前卞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书》中的经营权及地上附属物一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资产处置单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9.22 15:42:29

拍卖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3日10时至2020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33/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孙某某与日照市东港区前卞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书》中的经营权及地上附属物一宗。

评估价:51.29万元。

★摘录自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蓝产网拍【2020】48号司法询价报告书。

起拍价:28722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具体事宜由承办法官安排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取得竞价资格后,且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会流拍。

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即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标的物情况表》及附件文档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详细了解网上竞买流程,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相应能力。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人账号所作出的所有操作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拍卖须知》、《拍卖公告》中的规定,自愿遵守执行,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或拍卖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过户等情况,所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如参与竞买限购区域内房地产的,竞买人应具备该房地产所在地现行购买资格;参与竞买农村宅基地的,竞买人应为该宅基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手续须在拍卖开拍的2个工作日前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一同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网络司法拍卖授权委托书WORD)至网拍小组(电话:****-*******)登记,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委托代理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审核确认并在网拍平台成功录入委托信息后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买受人以网络平台自动生成公示的委托人为准。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5.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已查封,无抵押,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情况可参见评估报告(见附件:评估报告PDF),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拍卖人对经营权及地上附属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拍卖成交后现场实际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产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等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相关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如有房屋结构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付款时须备注拍卖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0)鲁1102执恢629号。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悔拍,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账号:****************551

①因银行法院之间有5个工作日的账目交割时间,为避免转账后等待账目交割,建议买受人直接到法院交付尾款。

②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9.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并公示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0.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应及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财务窗口开具拍卖保证金及拍卖尾款的过付款凭证,持凭证原件至网拍小组登记确认,联系承办法官预约办理相关手续,本院将依法出具标的物权属确认书面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及时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后果)、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11.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转移过户及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转移登记费、转让手续费、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为完善物业的使用而所需另行花销的费用等等应交或欠交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等详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12.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违反《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已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以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相关权利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39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报名、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400-822-2870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 经营权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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