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灯拟定中标结果公示

庭院灯拟定中标结果公示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组织了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庭院灯”的招标工作。在监督单位及安阳市公证处的监督、公证下,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分别就技术、价格、服务等事项进行了评议,现将评标委员会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拟定中标单位:扬州市天河灯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7850元

各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07年9月24日下午5:00前,将质疑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说明质疑理由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项目负责人:魏 然
电话:(0372)******* 传真:(0372)*******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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