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C-203164-C

二、项目名称: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599000元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全市各地各个省控点位、国控点位PM2.5浓度达到25μg/m3以下;全市各地各个省控点位、国控点位持续稳定达标。2020年11月底完成整体验收。符合《关于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46号)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俊明,潘建华,范若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康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包莹斐、王家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招标三部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09月07日
2020年09月23日



附件信息:

  • ********36/20209/7f23f376-d7a8-4146-bd83-bbd09e05e798">ZJZC-203164-C_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研究项目-最终定稿.doc

    424.5K

标签: 措施 改善 持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