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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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等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自能泊客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2号楼120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47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名称:中央空调等设备维保服务;服务范围:A区手术室等;服务要求:中央空调系统、回风系统、层流洁净系统空调、医气系统、手术电动门、中央空调给排水、中央空调强弱电和手术室强电、风机盘管清洗维保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两次/年(每次大维保完后,需要出据空气检测报告),并确保空气检测合格,如遇特殊情况,视情况增加次数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磋商小组组长: 张加华,磋商成员:陈立、蒋道贵 (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成交总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标准下浮6%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739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管理办公室: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计划号:20242。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教学区2号楼4楼招标采购办公室4010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尚西一路楚峰国际中心2307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敬女士;联系电话:***-********、********81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敬女士 | ||
电话: | ***-********、********816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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