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公告SZZC2020-Y-G-006

政府合同公告SZZC2020-Y-G-006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7楼西

联系人:时剑青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联系人:黄晨

联系电话:137*****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电话:****-********

合同备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采购编号:SZZC2020-Y-G-006号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供应商(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根据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ZC2020-Y-G-006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签订本合同书。

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本为准。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苏州自贸片区空间资源智慧管理信息系统服务。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及其附件;

③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④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⑤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优先顺位解释,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服务内容:

2.1城市空间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以“城市公共信息模型”为设计指引,在原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基础上进行系统迁移、功能升级和性能提升。包括空间资源元数据模型管理、空间资源数据汇聚管理、空间资源成果标签化管理、空间资源服务化管理、空间资源服务监控及预警分析、空间资源全链路信息关联管理等内容。

2.1.1空间资源元数据管理

实现对空间资源统一元数据管理,空间资源元数据内容应在已有数据规范基础上,对空间资源的特征信息内容加以拓展,完善元数据模型,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空间基准信息;2)数据模型信息;3)空间服务协议信息等。在功能上实现对空间资源元数据信息的注册、登记、编辑、变更记录等功能。

2.1.2空间资源编目管理

根据基础平台编目规范和要求,空间资源编目管理实现各类空间资源目录的注册与维护,空间资源编目管理包括编目管理、目录注册、审核发布、更新维护等功能。

2.1.3空间资源汇聚管理

空间资源汇聚主要是从相关部门对接空间资源数据,其形态主要是数据库表、服务接口、电子文件等。并新增对相关空间数据格式和服务协议的支持,如VectorTileLayer Service、NetCDF、3DTiles、I3S等。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空间资源需要采用不同的数据汇聚方法,包括:数据库表交换,实现对多种类型数据库表访问、实现定制脚本按周期的任务执行;服务接口对接,支持对服务接口的内容定义、实现定制脚本按周期的任务执行;电子文件数据上报,支持对数据模板定义、数据字段约束定义及按规则过滤、可按周期的任务执行。

2.1.4空间资源标签化管理

空间资源标签化提供空间要素标签定义功能,实现在二三维一体化场景中在线标绘和自定义主题标签,并提供多种类型的标绘符号使用,可通过标签对空间要素进行快速检索和定位。空间资源标签化管理包括标签分类、自定义标签、在线标绘、标签管理、标签检索、标签统计等。

2.1.5空间资源服务化管理

空间资源服务化管理针对平台中注册登记、编目发布的资源和计算模型进行系统管理,提供服务和模型的注册、发布、删除等更新维护功能,支持资源和模型的动态配置。资源服务管理包括资源和模型运行承载、发布、使用授权、访问控制等功能。

2.1.6空间资源服务监控及预警分析

空间资源服务监控及预警分析包括对空间资源的运行环境、资源汇聚情况、资源共享情况所产生的日志数据进行统一实时汇总后,设定异常阈值报警,实现对各类日志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结果的可视化呈现。

2.1.7空间资源运维管理

空间资源运维管理提供对当前软件平台所承载的系统环境、数据库环境和相关中间件产品的运行环境搭建和参数配置,提供灵活的通知机制让系统管理员快速定位/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2.1.8空间资源全链路管理

空间资源全链路管理通过一张图的形式将数据资源从获取、处理、编目、融合、共享到应用的全生命周期关系进行可视化展示;通过数据血缘流向图为入口,通过图上节点可关联进入各类专题数据统计页面,通过各类数据专题的统计图表实现钻取功能,查看具体数据属性内容。

2.1.9空间资源一张图可视化应用框架

搭建面向终端用户使用空间资源的应用框架,支持在此框架体系上集成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所提供的资源内容,支持基于此框架开发面向空间资源一张图的业务应用工具和模块,并实现框架级的整合。同时提供便捷的浏览、量算、叠加、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空间资源库成果在一张图上的管理。

2.2空间资源库建设

2.2.1空间资源数据对接整合

根据园区空间资源现状及业务情况,对接整合规建、国土、环保相关数据。具体包括现行规划、资源调查、土地管理、环境管理等。

2.2.2汇聚书证及附件库

对接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业务系统,通过实时推送及定时拉取等方式,汇聚行政许可书证数据,成果库需包括书证电子档、书证结构化信息、责任主体及工程信息。

2.2.3空间载体资源建设

针对科创、商业办公、孵化园等相关空间载体进行测绘数据归集整理,并结合电子报批数据、企业法人相关专题数据进行加工融合形成空间载体资源库。以建筑标准层的粒度,将相关专题数据与空间载体进行挂接,逐步建立和丰富空间载体资源库。

2.2.4空间资源数据治理及建库

空间资源数据治理是以园区现有空间资源数据为基础,按照数据格式、传输内容、接口协议、集成整合等标准规范要求,对数据进行一系列处理,治理过程包括已有数据迁移、数据转换、数据清洗、核实比对、存储入库等,形成园区统一完整的空间资源库。

2.2.5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专题库建设

结合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要求进行建库,同时满足向上汇交的要求。

2.2.6空间资源血缘模型库建设

建立空间资源的元数据信息,完成数据库、数据表、数据字段的元数据登记注册,并梳理空间数据资源及相互关系,分析出空间资源的血缘关系,建立血缘模型和数据库,打通数据对接链路,为数据流向追踪、业务问题排查、资源应用分析、服务运行监测等提供数据支撑,保证数据权威性。

2.2.7空间资源生产管理系统

构建“城市公共信息模型”,对空间资源的资料收集、业务对接、关系梳理、数据规整、质量检查、入库发布和出库封存等数据治理全过程进行管控,实现对空间资源全生命周期过程有效管理,保证数据的权威性。

2.3空间资源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空间资源应用的承载容器框架及拓展性、空间资源二三维一体化场景中查阅调览、综合配置管理、空间资源在线分析、建设项目会商系统等。

2.3.1空间资源全要素检索定位

空间资源检索针对空间资源提供查询检索、解析定位服务,用户可以方便地检索自己所感兴趣的空间资源,通过资源名称、关键字、运行状态、服务类型以及时空范围来选择和检索相应的资源。同时应提供基于空间资源位置描述信息实现解析定位,如:标准地名地址、道路交叉口及方位信息、城市路灯杆编号及方位信息、住建项目编码、宗地号、地块红线号、法人等。

2.3.2空间资源在线分析可视化

空间资源在线分析基于平台所发布的空间资源数据和空间分析模型服务接口,面向业务场景需求,提供web端在线的空间资源在线分析,通过对空间分析模型的输入数据关联、模型计算参数设置,实现运行计算,结果数据依据其空间或非空间的特征,以二三维地图图层或图表形式在线进行渲染呈现。

2.3.3应用注册与用户权限管理

鼓励和支持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开发各种应用。对符合可视化应用框架规范要求的应用,通过在线注册和配置管理,实现应用融合,并按照园区政务用户体系要求,完成基于角色的应用功能访问控制。

2.3.4项目会商子系统

实现各业务部门对于空间资源管理的空间协同一致性,避免冲突。项目应对接园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系统、建设监管协同工作平台(计划月报)和其他相关系统,实现功能包括策划中项目对接、任务发起、流程创建和调整、流程进度获取与展示、在线意见交流、意见提交汇总、项目信息综合管理与统计功能。

应基于空间资源相关数据和计算方法,提供空间协调功能,包括根据指定区域范围来检测分析规划、土地、环境相关指标和现状,并输出计算结果报告。

2.3.5提升完善规划国土相关业务系统

根据工改要求,整合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提升完善多证合一、多审合一相关业务系统。对园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需要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对接园区国土云平台等业务系统,实现申报表单、项目信息、地块红线、预审意见等业务信息共享协同。

2.3.6逐步迁移原平台上的相关业务系统

规建委自建系统全部完成迁移工作,其他局办的业务系统制定迁移方案和计划安排。

2.4规范和机制建设

空间资源数据标准主要包括:空间资源元数据模型标准完善、空间资源编目标准完善、空间资源数据汇聚标准、空间资源血缘模型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标准和相关专题数据标准。

数据对接的接口规范主要包括:项目会商相关系统对接规范、书证及附件库汇聚规范等。

数据加工管理的作业规程主要包括:现有资源迁移规范、新增空间载体资源作业规范等。

丰富完善空间资源共建、共享、共商、共治机制。

2.5本服务内容、项目建设方案如存在不明确的,乙方应按甲方补充明确的要求执行。

三、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佰玖拾肆万伍仟元整(¥*******.00元),本条约定的合同价格已实际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开发实施、数据采集与加工、实现本项目功能所需要的第三方软件及接口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设备、劳务、制作、维护、升级、培训、评估、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验收、检测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可能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项目全部交付、上线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40%;

项目全部交付、上线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20%;

项目全部交付、最终验收合格且【一年】售后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金额。

每次合同款结算前,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如乙方延迟提供发票或迟延提供相关资料的,由此而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仍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A、合格的发票。

B、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为: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帐号:********3101

四、交付:

1、工期要求:

苏州自贸片区空间资源智慧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通过。

2、成果要求:本项目完成后服务成果应以数据成果、系统成果、文档成果等形式表现,具体包括:

(1)数据成果

苏州工业园区空间资源库,主要包括业务专题数据库(规建、国土、环保、保护控制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专题库、空间资源血缘模型库、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书证及附件库、空间载体资源库。

(2)系统成果

应按照服务内容要求提供软件系统成果。

(3)文档成果

包括标准规范成果和系统开发建设相关的文档成果。其中标准规范成果包括空间资源数据标准制定(空间资源元数据模型标准完善、空间资源编目标准完善、空间资源数据汇聚标准、空间资源血缘模型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标准、现有资源迁移规范、新增空间载体资源等专题数据标准)、数据对接规范制定(项目会商相关系统对接标准、书证及附件库汇聚标准等)。

系统开发建设相关文档成果包括:项目分析设计类文档(需求分析报告、系统技术设计方案)、用户操作类文档(用户使用手册)、系统运维类文档(系统安装部署手册)、项目管理类文档(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

五、项目验收标准:

1、具体验收标准、方式等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具体验收时间为乙方完成服务书面申请甲方验收的时间,乙方需提前不少于【】天申请验收。

3、任一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因整改而导致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整改导致项目逾期的,乙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安排项目人员开发,并将主要项目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当确保其安排的项目人员充足和合格,并具有提供服务的必要经验。若乙方需要变更项目团队人员,则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许可后方可变更。若甲方认为乙方所指派人员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如需驻场开发,在现场工作的乙方项目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一般工作规范和安全要求,但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方式将此规范和要求告知乙方。乙方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猝死等均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除非前述损害系甲方过错所致。

3、其他对乙方项目人员的要求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4、乙方授权以下联系人代表乙方处理与本合同中有关的各事项,该联系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系人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联系人姓名:黄晨

职 务:销售总监

电话(传真):137*****587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邮 件:********0@qq.com

5、甲方可针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发出项目限期整改通知单,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交具体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应经过甲方审核认可),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未按时提交具体整改计划的,或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第九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承诺如下:

(1)按时提供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要求的各项服务和产品(若各项要求之间存在冲突的,由甲方决定适用何种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会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害。本项目中乙方提供的所有软件,应保证是合法的商品软件,如包含第三方软件,乙方应保证是合法可用的,且甲方无需为使用该等第三方软件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平台及数据的合法性负有审核义务。

(3)系统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重大故障(该等重大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全部或部分系统瘫痪、出现系统错误、出现系统漏洞、某项功能失灵等);

(4)确保甲方可以长期、独立、不受任何干扰的使用项目系统。

(5)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提供系统软件服务,并应对信息系统平台的有效性、功能性、稳定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信息系统平台达不到相应要求,乙方应负责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

7、甲方有权监督本项目进度,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所完成工作内容予以监督。对乙方的服务结果,甲方享有最终的认定权和决策权。

8、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9、甲方有权利组织项目审计,乙方同意接受该审计结果的认定。

10、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数据、信息、工作结果等的验收或确认,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乙方发生违约的,甲方仍有权按照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1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时,已对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予以详细审阅和分析,已清楚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明确其具有类似的开发经验,有能力来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开发任务,乙方确认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否则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12、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信息平台,不得破坏甲方或第三方原有的平台、数据库和软件,不得损坏、泄露数据库。乙方也禁止在系统平台加装、嵌入任何病毒、后门程序、侦测程序、监控程序、流氓程序、恶意软件、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平台运作的软件等,不得预留具有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否则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完全承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及甲方客户如因此而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和交付物,具体质量要求见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

2、乙方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售后服务

1、系统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式上线运行后,乙方应为应用软件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届满,经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继续提供收费的应用软件维护服务,服务费用应按照优惠价格提供。

2、在项目交付后的免费运维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响应。针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请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对用户操作问题和软件故障问题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问题摸排,并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以保障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

3、其他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九、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在乙方按约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责任

3.1项目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项目逾期通过最终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2乙方整改不符合第六条第5项约定,提交具体整改计划或完成整改每迟延一天的,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鉴于乙方逾期违约将导致甲方对系统使用遭受严重影响,进而影响甲方的行政管理及地方经济发展,乙方确认上述违约责任并不过分高于乙方违约而将造成的实际损失。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知识产权

甲方对所有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物及交付物中所有软件目标代码、源代码、版权、专利权、设计、专有知识、派生知识、方法、技术、工艺及文档材料共同享有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

十一、保密资料(本条款不受本合同效力之影响)

1、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信息数据、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等 (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应将上述甲方保密资料按照商业秘密的标准予以保护。如发生泄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泄密责任。

2.1 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对于其雇员或代理人在合同内容中保密义务项下的行为负责。

2.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2.3 为保障甲方保密资料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可能接触到保密资料的乙方雇员单独出具相应保密承诺。

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取得的。

(3)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乙方(包括乙方任何使用、获得本协议涉密事项的所有人员、关联单位、客户等)泄露甲方保密资料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均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防止继续泄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3 乙方迟延逾期交付成果或者项目逾期通过最终验收超过30日的。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解除权成立之后一年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取得书面同意证明,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分包、转让,不得由第三方完成义务及责任。合同的全部不得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十三、其它

1、乙方除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须在园区财政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

5、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乙方: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章

合同备案时间: 年月日

附件:
1、*******-4e12-4a31-a45a-9db********8" target="_blank">政府采购合同SZZC2020-Y-G-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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