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水泥助磨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水泥助磨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水泥助磨剂采购(招标编号:GN2020-03-2762)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公示内容

1

中标候选人名称: 北京丰乐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2

中标候选人名称:信阳市灵石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公示期: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7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巢湖市凯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联系人:丁强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0年09月24日


标签: 水泥助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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