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预中标结果
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预中标结果
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静海区团泊镇重点河道典型河段生态提质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8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审定预算批复相应的设计费的89.5%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
(5)项目负责任人:李涛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天一爱拓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审定预算批复相应的设计费的85%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
(5)项目负责任人:刘沐之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5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审定预算批复相应的设计费的89.9%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勘察设计周期: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
(5)项目负责任人:杜林曼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尹桂强,陈海苏
联系电话:/,150*****853
电子信箱:gzzbdlyb@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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