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城子等19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联合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京口、城子等19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联合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CYJDJY-CG(HW)-*******
京口、城子等19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联合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青岛容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京口、城子、寺西、小北曲、后桃林、大北曲西、大北曲前、大北曲后、吕家庄、前田、东田、后田、西田、江家庄、前旺疃、仲村、西城汇、董村、东果园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京口、城子等19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联合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采购的评标结果如下:
  • 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京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城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小北曲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吕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前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江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 采购项目名称:京口、城子等19个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站联合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CYJDJY-CG(HW)-*******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2020年09月01日在城阳政务网发布采购公告。
    五、开标日期:2020年09月24日0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青岛市城阳区社会福利中心西门北侧一楼网点(桃林体育场南侧)
    七、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青岛海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俊、马小莉、姜萌、陈霞、孙辉
    九、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京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任主任:186*****789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城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王主任:135*****678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王主任:138*****737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小北曲社区居民委员会; 陈主任:139*****468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主任:139*****836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纪主任:137*****111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主任:137*****127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纪主任:138*****766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吕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吕主任:185*****817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前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宋主任:186*****803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孙主任:156*****666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主任:138*****096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主任:186*****636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江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李主任:158*****022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臧主任:137*****177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黄主任:13808957559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田主任:15865563831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徐主任:15863085490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东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牛主任:13606391330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容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阳区正阳中路天一仁和财富中心9号楼906室。
    联系人:王丽慧
    联系电话:0532-66721296
    十、公示时间
    2020年09月25日09时- 2020年09月28日17时
    社区有权成立考核小组,对中标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中标人经现场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0年09月25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集 垃圾分类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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