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II标项目部一分部起重器、钢筋加工设备、环保设备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II标项目部一分部起重器、钢筋加工设备、环保设备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II标项目部一分部起重器、钢筋加工设备、环保设备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CR15G-2020-SBJC-013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II标项目部一分部起重器、钢筋加工设备、环保设备竞争性磋商已于2020年09月22日上午09:30在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九都路与金业路交叉口欣源国际酒店会议室举行。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磋商及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元) | 推荐 顺序 | 采购人 |
QZQ | 起重器 | 豫正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488000.00 | 1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618800.00 | 2 | |||
GJJG | 钢筋加工设备 | 郑州市聚能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999000.00 | 1 | |
山东铁建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00 | 2 | |||
天津市银丰机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00 | 3 | |||
HBSB | 环保 设备 | 流标 | / | / |
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小组对本次招标物资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作出废标处理。
公示期为3天,自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26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部联系人:李欢 电话:133*****523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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