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督办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任务督办管理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JCDL********115
二、项目名称:江东控股集团任务督办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成交金额:2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 | 江东控股集团任务督办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服务范围: | 江东控股集团任务督办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设集团督查系统、数据填报系统、内控平台和移动办公平台。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服务时间: | 签订合同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并上线试运行。 |
服务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尚华、余腊莲、胡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秀山新区金溪路456号
联系方式:胡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八层
联系方式:高邦衡 陶金晶****-*******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邦衡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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