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苹果道路(青环路-林里桥路)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2标段)中标结果
金苹果道路(青环路-林里桥路)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2标段)中标结果
相关招标公告
· QXCG2012G052 QXCG2012G052 金苹果道路(青环路-林里桥路)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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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金苹果道路(青环路-林里桥路)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2标段)
二、项目编号:QXCG2012G052
三、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四、定标日期:2012年8月20日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3日(三个工作日)
六、评标结果:
1、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零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伍角贰分(¥********.52元)
2、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零伍万贰仟零贰元零角陆分(¥********.06元)
3、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叁佰零贰万伍仟叁佰零柒元陆角壹分(¥********.61元)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董珍叶、石宝山、崔垠、何日林、谢春宁、薛建玲、潘凤玲
八、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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