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车务段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乌鲁木齐车务段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乌鲁木齐车务段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WCWDXJ********)
2020年9月16日,乌鲁木齐车务段办公室对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共有1家供应商取得资格,现将本次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乌鲁木齐车务段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价(元) | 不含税单价 | 小计金额 | 成交单位 |
1 |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驱动瓶、气瓶的检测、气体充装、气瓶拆卸、安装 | QMQ120N/4.2-JA | 个 | 1 | 173140 | 16339.62 | 173140 | 上海磊诺安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173140 |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7日
1、公示期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8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车务段办公室联系。
3、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站前街369号
电话:****-******* 传真:****-*******
4、异议人提起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乌鲁木齐车务段
2020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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