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007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智能化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07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综合布线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482439.68 | 2 | 网络及安全服务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3 | 多媒体会议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31 | 4 | 安防监控系统及办案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5 | 巡更系统及电梯五方对讲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81970 | 6 | 一卡通平台及停车管理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7 | 智能档案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838071.36 | 8 | 机房工程配套服务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53 | 9 | 楼宇自控及IBMS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10 | 现场系统维护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135000 | 11 | 土建配套费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1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88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捌万元捌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综合布线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482439.68 | 2 | 网络及安全服务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3 | 多媒体会议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31 | 4 | 安防监控系统及办案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5 | 巡更系统及方对讲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81970 | 6 | 一卡通平台及停车管理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7 | 智能档案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838071.36 | 8 | 机房工程配套服务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53 | 9 | 楼宇自控及IBMS系统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 | 10 | 现场系统维护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135000 | 11 | 土建配套费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10000 | 合计金额小写:********.88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捌万元捌角捌分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自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60%,说明: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完毕并试运行且通过初验后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35%,说明:所有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正常,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三年质保金共计589000.0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5%,三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第三年满后付清。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路支行。(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000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签字确认的验收单,甲方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组,依据招投标文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品牌型号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相符、设备技术要求是否达到甲方及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8、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三方联合签收前的保管和相应的费用。 1.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资料移交 2.1乙方在供货时,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3.售后服务 3.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培训 4.1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上级财政部门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售后服务承诺1.产品保修期、保修内容说明本项目所供的产品,按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承诺函质保期为3年。产品如下:交换机产品、网络安全防护产品、会议音、视频产品、LED显示产品、一卡通产品、安防监控产品、IT运维产品、模块化机房产品;综合布线产品质保25年。 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为:免费提供3年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定期巡检服务及终生的后期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考虑到各系统刚投入使用阶段,设备和操做人员的磨合期,我公司本着“服务至上,用户第一”的遵旨,承诺第1-3年派驻现场技术工程师6人。在长沙县检察院内设置备品、备件库房。 2.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介绍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企业高速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储备了大量的系统集成高素质人才,本着服务是企业生存的命脉、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户、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已经形成建立了一套完备、优质快捷的服务体系,服务包括提供者、服务地点、服务时段、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等若干服务要素。 2.1技术服务体系架构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长期的项目实践积累,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用户支持服务体系。 公司设有服务包括:弱电技术部、工程项目部、工程采购部、售后服务部、商务部等,直接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同时,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公司高层管理者直接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统一进行任务调度,商务部对技术支持服务的备件产品更换提供保障服务,最终为用户提供全面、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免除用户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减小用户使用风险。 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工程师队伍。在多名工程师组成的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服务队伍中,包括多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通讯技术工程师、BIM 高级工程师等主机、网络、安全、数据库、系统方面的技术支持人员;同时,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多年的智能建筑领域大型工程实施经验,储备了丰富的弱电系统设计、建设及维护经验。能够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令用户满意的服务。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为国家的法律监督重要部门,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专门组建“特殊技术服务团队”,通过7×24小时热线电话、专用传真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等方式及时获得用户服务需求,并即使快捷的响应服务。 同时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过程的有序管理和全程跟踪,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作为内部各类相关人员项目管理、监控的工具,对项目生命周期的情况和各类事件给予记录、控制和管理。 2.2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为了监督管理技术服务体系架构中的各服务节点环节的服务质量,公司高层管理者直接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生产管理部统一进行任务调度及用户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针对用户的反馈调查和年度调查两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系统反馈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直接和相关服务节点及工程师绩效相关联,根据工程师反馈的用户满意度和全年满意度调查的评分来考察各主管的业绩。 同时对技术服务体系规范和流程实施过程中监督各服务环节的质量记录,在服务环节中不断完善用户“健康档案”,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质量。 2.3技术服务体系说明服务人员 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了解各个不同专业和技术领域的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人员,能够根据用户特点和需求,为用户提供售前咨询、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的专业化服务。 湖南潇湘华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人员可以划分为两类: 专人服务 公司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为6人(网络及服务器工程师2人、系统集成工程师2人、软件工程师1人、派驻现场主管1人),为保障其它突发情况,公司还组织了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驻点人员)至少6人。出现重大的问题,并立即响应,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保障服务的可持续性。 技术服务中心(热线服务) 由热线服务员提供服务。热线服务电话:****-********/****-********为用户7×8小时服务,135*****584/151*****467为用户7×24小时服务,可响应解答一般性的用户询问和投诉。对于热线服务员不能解决的问题,将及时转往对应的专业服务工程师或专业服务组。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6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398号美域公寓16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