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检察院平板电脑、显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婺城区检察院平板电脑、显示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Y2020-HW227-ZFCG227

二、项目名称:婺城区检察院平板电脑、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264650.00元浙江联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9号
2260496.00元金华市铭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白沙卢村8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婺城区检察院平板电脑、显示设备采购项目平板电脑详见附件、文件1批264650详见附件、文件
2婺城区检察院平板电脑、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显示设备详见附件、文件1批260496详见附件、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继东,方慧玲,王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泽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泽华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宾虹西路2666号 

传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09月22日
2020年09月27日



附件信息:

  • ********8/20209/fa39bce4-7568-4d54-9d1b-abbfd39c37f5">227-成交方首次报价一览表.pdf

    161.3K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 平板电脑 检察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