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中标结果
邗江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概况
邗江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9 月 25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CGDLC-********号
2.项目名称:邗江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采购需求:邗江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9月 14 日 至 2020年 9月 21日
地点: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5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9月 25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四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qq.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项目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
采购人联系方式:伍科长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伍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伟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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