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清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清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青白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28日14:2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龙林彬、汤建军、郝凯。 | ||
总成交金额 | ¥14.8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8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经理 ***-******** | ||
附件: | |||
附件1 | *******DDB77E0A261340DC5B3CD3C" target="_blank">5.竞争性磋商(清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项目).pdf |
一、项目编号:F********01(招标文件编号:F********01)
二、项目名称:清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龙桥镇通江横街105-107号
中标(成交)金额:1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镇河渠水环境长效管护购买服务 | 青白江区清泉镇辖区范围内的主河道、渠道共14条的管护(河渠名称:清泉石板河、水磨河、桤木河、关帝庙河、东岳庙河、东支十四渠、东支十五渠、东支十三渠、东支七、七支分一、七支分二、七支分三、七郎庙支渠、老河沟)。内容包括河堤河岸及附属设施的保洁、水闸和管理房及附属设施保洁、水面保洁、河床清理、损毁护岸及护栏上报、垃圾清运、设置及维护必要的警示牌和标语、维护河长公示牌等方面。管护标准,保障桥头、梯步、下河马道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河堤立面清洁,河岸保护范围及河道内坡范围内无垃圾(含积存垃圾);水面感观良好,水面无垃圾漂浮物;河道内无明显黑臭淤泥;正常水位以上无明显突出水面淤积物;垃圾清扫、打捞起来要规范堆放,并设定临时堆放点,同时作好标记,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发现水质污染时应及时调查并上报生态环境局和水务局;水闸、管理房等设施管护良好,无脏乱差等现象;及时上报破损护岸护堤(含栏杆);沿河两岸设置醒目的“禁止向河道乱扔垃圾”的警示牌和标语,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做好河长公示牌的维护工作。 | (一)河道护坡、水面清扫保洁 1.作业时间及流程 5月—10月每天7:30至18:3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天8:00至19:00时。每天实行两次清扫打漂,9:00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15: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清扫打漂后沿河巡回保洁和打漂。上岸垃圾应及时装车运至指定垃圾倒场弃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河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2.1保障桥头、梯步、下河马道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河堤立面清洁,河岸保护范围及河道内坡范围内无垃圾(含积存垃圾);水面感观良好,水面无垃圾漂浮物;正常水位以上无明显突出水面淤积物;垃圾清扫、打捞起来要规范堆放,并设定临时堆放点,同时作好标记,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发现水质污染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2护坡清洁管理标准:硬化的护坡达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牛皮癣。未硬化的护坡达到无大量阻水杂草、无垃圾、无垮塌,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 2.3河堤绿地清洁管理标准:绿地内积成无砖头、石块、枯枝烂叶和生活垃圾,绿地设施上无牛皮癣及乱划痕迹。 2.4水面清洁管理标准: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河底无垃圾建渣及淤泥堆积;在闸房或桥梁处,不影响河道景观的情况下设置拦漂设施,随时有人值守打漂,2小时打捞一次,保证无明显积留漂浮物,汛期时需及时拆除拦漂设施。 2.5清扫、打漂、保洁收集的垃圾存放到街道或水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定时派装卸人员装卸。城区内实行袋装化的区域,要按垃圾袋装化要求装运垃圾,清扫清除的建渣、淤泥、枯枝等非生活垃圾要清运至城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二)河道巡查 1.巡查人员每天对河道巡查至少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巡查中发现的乱倾乱倒垃圾建渣、乱贴乱画、焚烧垃圾秸秆、乱搭乱建、乱挖乱占河堤、乱取沙石、破坏绿地和河道管理设施等行为,应照相取证,立刻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河道管护范围内的设施管理 栏杆、闸门、水闸、马道、管理房和公示牌等水利设施设备无脏乱差等现象;及时上报破损护岸护堤(含栏杆)。 (四)人员设备配备及场地要求 1.管理公司应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及项目部至少2处,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人员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制定河道巡查、设施维护、河面打漂保洁、管护等工作方案,巡查措施应包含巡查人员配备、每天巡查次数、排水口巡查等内容,办公场所内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标准要上墙。 2.河道管护要配备相应工作量的巡查、清扫保洁、绿化管护、设施设备维护人员。保洁管护、巡查及管理人员配备常规人员总数人员不少于5人,临时性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3.水面宽度达到8米以上河道要配备漂浮物打捞船及相应打捞漂浮物的工具、救生员和救生设备作业。 4.每条河道要配备人力垃圾清运三轮车,每个清扫保洁人员要配备帚把、撮箕,打漂人员要配备救生衣、下水裤、打漂工具,巡查人员配备交通、通讯照像设备等。 5.配置机动巡查车(皮卡)一辆以上(不含一辆)、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压缩式垃圾车一辆以上(不含一辆)、电动垃圾清运车10辆以上(含10辆)、油锯10把以上(含10把)、应急水泵2台以上(含2台)、打漂船2艘以上(含2艘)等作业机具;(以上作业机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一项:①行驶证;②购买发票;③租赁合同;④机具照片及供应商可使用的承诺函,供应商因虚假承诺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半年内申办完毕船只合法证明及船员、救生员相关培训合格证件。 | 1年,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五)安全文明作业标准 1.河道管理公司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文明作业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下水作业穿下水裤、救生衣上岗,无脱岗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遵守作业标准和工作制度。 3.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河道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解决,按时交接班,无脱岗断档现象。 4.遇有恶意破坏河道环境卫生或破坏河堤等行为时,作业人员做到及时制止、耐心劝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龙林彬、汤建军、郝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清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杨老师 ********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联系方式:叶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经理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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