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PPP项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巩义市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PPP项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200883FW0371-0027

二、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PPP项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春波路999号

中标金额:工程投资额的1.55%(以工程费为依据)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巩义市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PPP项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计

服务范围:巩义市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提升PPP项目的道路项目配套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计内容主要包含智能交通平台、交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平台, 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老城区部分电子警察设备升级改造、高清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抓拍系统、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地面实时信号灯系统等综合集成联动应用的智能交通管控体系等;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万俊青

证书编号:G********10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佩英、乔潇颍、王永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宝冶城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商务中心区明泰大厦15层1509—1510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连云路交叉口正商航海广场B座1105室

联系方式:****-********17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发民

电   话:****-********178*****2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中标 监控设备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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